“房梁”“棟梁”“脊梁”,是“梁”字現在多用的義項。
但確實,“梁”的本義是“橋”。
《說文》:“梁,水橋(橋)也。” 又:“橋(橋),水梁也。”
許慎這是互訓——梁即橋,橋即梁;水梁即水橋。
于是有“橋梁”一詞。
段玉裁《注》說: “水梁者,水中之梁也。梁者,宮室所以關舉南北者也。然其字,本從水,則橋梁其本義。而棟梁其假借也。” 他還說:“(古之梁)皆今之橋制。見于經傳者,言梁不言橋”。
《詩·大雅·大明》:“造舟為梁,不顯其光。”《正義》:“比船于水,加板于上,即今之浮橋”。
《國語·周語中》:“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注》:“成梁所以便民,使不涉也。”
之如此,或因“橋”更早之義,為架于井上取水的“器械”。
《禮記·曲禮上》:“奉席如橋衡。”《注》:“橋,井上桔槔。”
“桔槔”,就是古時從井中汲水的“杠桿”。
段玉裁《注》:“凡獨木者曰杠,駢木者曰橋,大而為陂陀者曰橋。古者桔槔曰井橋,……高舉之義也。”
“駢木”且“大而為陂陀”架于水上,應是“橋”成為“水梁”同義的緣由。
無論如何,“梁”和“橋”,許慎認為皆是形聲字——梁,“從木、水,刅聲”;橋“從木,喬(喬)聲。”
此說當無異議。
梁,“從木、水”,即水上架木,會意也。“刅”,音“chuang”,為聲旁。
段氏《說文注》,將“梁”和“刅”,均歸于先秦古韻十七部的“第十部”,與“良”“荒”“傷”“光”同在一部。
“刅”,是“創(創)”之初文。
《說文》:“刅,傷也。從刃,從一。”
段氏《注》:“凡殺傷必以刃。……從刃從一,一者傷之象”。
小篆時已有了“創”的寫法,《說文》言:“刅,或從倉”,不過,“從倉”仍然是形聲字。
《說文》,收錄了沒有“刅”的“梁”之“古文”。見上圖。
段氏于此古文下《注》:“水闊者必木與木相接,一其際也。”
由此可知,“梁”更早并非形聲字而僅是會意字。
另,金文中,有無“木”而有“水+刅”之“梁”字。
《金文編》收此字取于“梁伯戈”,注曰:“梁,不從木,國名,嬴姓伯爵。見于左傳者有梁伯,秦穆公滅之。”
此“梁”,當為姓氏本字——也知,“刅”為聲旁。
《金文編》中,還收入了“上刅下木,右邊邑”的 “梁”字,“從邑,大梁鼎”——“梁”作為地名的本字,“刅”亦為聲旁,但不“從水”。
自西晉楊泉發端,至宋代王圣美等明確提出“右文說”,的確揭示了一些形聲字右側的“聲旁”,存在“表義”功能。
如“戔”“芻”為“聲旁”,表“小”義;“才”,表“初”義;“侖”,表“規律”“條理”義,等等。
“橋(橋)”字之“喬”,確合此理。
《說文》:“喬,高而曲也。”
這也正合段氏所云“大而為陂陀”為“橋(橋)”之貌。
即便如此,“刅”對于“梁”而言,從金文姓氏之“梁”和地望之“梁”看,雖然是“創”之初文,但要說其在“聲旁”之外還“表義”,就未免過于牽強了。
古文中,最早表示“始創”的字,除“剙”之外,是“立+刅”,金文收此字。
“右文說”的“聲符表義”不是絕對的,不是“凡”,亦非“必”,難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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