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您是否曾因頻繁接到陌生推銷電話而困擾?近期,公安網安部門破獲一起案件——多家校外教培機構為牟取暴利,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學生及家長個人信息,撥打電話進行課程推銷。
經典案例
2025年初,浙江紹興公安網安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有多家教培機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開展電話推銷網課,公安機關立即對涉案教培機構開展打擊,共計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查獲公民個人信息一批。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條款
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嚴格保護,任何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均屬違法犯罪。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絡安全法》第44條明確: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非法獲取、出售或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違者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0條強調: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本案中,涉案教培機構的行為已嚴重觸犯上述法律,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警提醒
為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和機構:
個人防護需謹慎
填寫個人信息時,務必選擇正規、可信的渠道,避免隨意透露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接到陌生推銷電話時,應提高警惕,切勿輕信對方身份,必要時可錄音取證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定期檢查手機APP、社交平臺的隱私授權設置,關閉不必要的權限。
機構經營須守法
各機構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購買、使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
企業需加強內部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員工培訓制度,杜絕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全民共治齊參與
若發現個人信息被泄露或遭遇騷擾,請立即保存證據并撥打110或通過“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進行舉報。
全社會應共同監督,形成抵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行為的強大合力。
結 語
個人信息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公安機關將持續以“零容忍”態度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請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攜手共建清朗、安全的網絡環境!
素材|浙江網警
(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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