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標的 大民生
為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日前,揚中法院執行局聚焦小標的案件,開展新一輪集中執行行動。凌晨5:30,執行干警們集結完畢,整裝待發。“行動開始,出發!”隨著一聲號令,全體執行干警以雷霆之勢奔赴各個執行現場。
終本管理顯神威
十八年舊案終了結
譚某與何某、季某夫妻擔保合同糾紛一案,自2008年10月經法院判決后,因何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譚某于2008年12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法院強制執行到位18萬元后,因為被執行人名下再無其它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于2009年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今年以來,揚中法院持續開展“終本清倉”專項行動,由終本管理組依托執行指揮中心集約化查控系統對兩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等信息進行深度篩查,發現并及時查控了其銀行存款176000元。經走訪調查發現,該存款其中一部分是季某遭遇交通事故獲賠的人身損害賠償金,而何某也已中風常年臥床。本著文明善意執行的理念,執行干警多次組織申請執行人及被執行人家屬進行協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被執行人子女湊夠18萬現金一次性了結本案。
春風化雨促履行
信用修復助和諧
孫某及楊某買賣合同一案,集中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上門找到被執行人家屬,向其家屬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后果。經過深入溝通后得知,被執行人只是暫時陷入經濟困境,并不是故意拖欠,其家屬表示一定會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綜合考慮被執行人的現實處境、家庭狀況,執行干警表示可以給被執行人一天時間想辦法,否則將對其采取相關強制執行措施,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日下午,被執行人攜帶本案全部案款13414.35元主動至法院清償債務,至此案件全部履行完畢。
耐心釋法顯成效
家屬代為繳罰金
某刑事財產刑執行一案,被執行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0000元。刑事審判庭將該案移送執行局執行后,執行干警經過網絡查控系統未發現張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中,因該案標的不大,執行干警轉變思路,通過社區聯系到張某家屬,釋明履行財產刑對減刑假釋的重大影響。經過執行干警長時間的耐心解釋,張某家屬知曉了主動履行財產刑執行義務既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又能幫張某早日回歸社會,于是主動代張某將罰金履行完畢。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共出動干警15人,執行完畢案件4件,達成和解并當場履行案件6件,執行到位金額共計27萬余元。
下一步,揚中法院執行局將常態化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依法用足強制執行措施,切實解決民生訴求,把“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司法滿意度。
來源:揚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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