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曾經說過一句話:History does no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這句話的意思是“歷史總是驚人相似,但不會簡單重復。”
確實如此。
剛刷到一個新聞,某地一個60歲的大媽在走路的時候突然轉身,結果撞到了身后一名男子身上不幸倒地受傷。
大媽和男子爭執不下,最后訴諸法院。
法官判決:
后面男子在行走的時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要賠償大媽7萬元。
我知道大家也一定跟我一樣,看到這個案件之后第一反應就是回想到了另一個“大媽倒地案”。
盡管那個案件馬上就要過去20年了,但她的影響100年也很難消除。
現在又一個大媽倒下了,又會影響多少人,多少年呢?
其實我一直都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善良的,或者說,應該是善良的。
尤其是普通人,我以為大家都會有那種美美之心,和善之情,在問題發生的時候都會相互多體諒,會有更多的樸素美德。
尤其是面對那些老人和婦女的時候,我總會天然覺得他們是慈祥、溫和且善良的。
但讀歷史越久,從書中看到的故事和材料越多,就越會覺得自己單純可欺,也愈發質疑自己的想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一本書,名字叫《微蟲世界》。
這本書在成書之后一百多年的時間里并未出版,都是以手抄版本在民間流傳。直到后來才被人整理成電子版。
作者在這個不過170多頁的書里,以兒童的視角回憶并記錄了一些血腥到讓人震驚的事兒。
這些事兒都是他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在這里我就和大家分享書中一個故事吧。
彼時,大家因為戰事都在逃難。這其中有一個姓孟的醫生帶著妻子和自己三歲的兒子。
有一天,天下著大雨,逃難的人群都躲進了一個破廟。
但打雷下雨的聲音太大了,孩子可能受到了驚嚇,就自然而然地大哭起來。
但這卻惹惱了一位手持念珠誦佛的老婦人。
她對哭啼的孩子很厭惡,很不耐煩。所以,她一邊念著“阿彌陀福”一邊慫恿眾人(且誦且喃喃):
這孩子會招來賊人,害了我們的!
于是,在眾人的不滿之中,孩子的父親孟醫生無奈之下就親手把孩子“裂殺之”。
因為場面太過于血腥,作者被嚇得兩腿發抖。
書中就用了一句話描述場景的慘烈:
只看見腸子、內臟混雜著鮮血流了一地。
原文記載:
有孟先生者,城中之醫士也,亦攜其妻及三歲兒至。一日方共伏,天雨,兒大啼,有持念珠誦佛號之老嫗惡之,以為必致賊,且誦且喃喃,先生乃手自裂殺之。余庶祖母奪救不得,駭痛哭失聲。余時幼,都不知其何故,第見腸胃狼藉血流離,相驚慘股栗而已
書中記載的事情給我觸動很大,一直到現在想起來都會覺得不寒而栗。
一個老太太,一邊手持念珠,滿口稱佛,另一邊卻卻三言兩語煽動眾人殺死一個三歲嬰兒。
人性,究竟是善還是惡?
我才疏學淺,歷世未足,不能給出明確的答案。
但現在這個案件的出現,只能讓我更加質疑。
這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因為她忽然轉身撞到別人倒地受傷害,是不是責任真的全在他人?
受傷了固然可憐,但把責任推向他人是不是有點自私呢?
以后在路上行走,需要保持多少的“安全距離”才算可以呢?
這些問題都很瑣碎,很簡單,可能并不是什么復雜的法律問題,但卻都在無聲考驗著人的道德和良知。
辛棄疾在送別友人的一首詞中寫過一句話:
江頭未是風波惡,別有人間行路難。
他想告誡朋友,江上的風浪未必是最兇險的,因為人心叵測,在世間行路更加艱難。
想想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再讀讀這句詞,心中也是感慨萬千。
二十年前,那個案件中的法官留下了一句足以彪炳千古震驚后人的話: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
而這個案件中的法官也留下一句耐人尋味且微妙無比話:
王某賠償7萬,案件圓滿化解了。
但是,真的圓滿化解了嗎?
我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時間一定會給出清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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