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摘要
●英國、美國、日本已就多類民商事糾紛,歐盟就小額訴訟發布了要素式訴答文書,其中,要素式起訴狀居多。
●要素細化重點在于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相關程序信息。
●英國、歐盟要素式訴答文書屬于法律明文規定應當使用或者推薦使用,美國、日本僅為示范性文本。
●英國文本填寫較為便利,支持PDF版本直接填寫、勾選,且就債務追討案件、離婚訴訟特設網絡端口,支持當事人在線問卷作答、表格自動生成并在線提交。
●為輔助填寫,英國、美國直接在填寫頁面釋義說明,日本則另行公示填寫示例文檔。
本次研究覆蓋英國、美國等普通法系國家,德國、意大利、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以及歐盟相關司法實踐。研究發現,英國已至少針對6類、美國針對13類、日本針對8類民商事糾紛,德國、意大利等歐盟國家則針對跨國小額訴訟提供了要素式訴答文書。區別于傳統通用文書模板,要素式訴答文書根據糾紛特點、司法審判需要進一步重點細化訴訟請求、事實理由兩部分內容要素以及相關程序要素,當事人可以通過勾選、填空或分類簡述的方式更加全面規范地完成文書準備工作。
在文本性質上,英國、歐盟要素式訴答文書屬于法律明文規定應當使用或者推薦使用,美國、日本雖是示范性文本,但在實務中積極推薦使用。在文本類型上,要素式起訴狀比較多,要素式答辯狀相對較少。在形式設計上,英國偏好就各要素內容逐行設置問句,勾選問題更多,交流感更強。日本則偏好使用簡短詞語提示填寫,頁面更簡潔干凈。在輔助填寫上,英國、美國偏好直接在填寫頁面注明問題及選項含義,而日本則另行公示填寫示例文檔。在填寫便利度上,英國、歐盟較為便利,支持線上、線下PDF文件直接填寫、勾選,其他國家PDF文檔還無法直接實現該功能,都需打印后手填,但是美國還另行提供WORD版本。此外,針對債務追討案件、離婚訴訟,英國特設網絡端口,支持當事人在線進行問卷填寫,并自動生成表格式起訴狀在線提交。
英國
英國《民事訴訟規則》第4章“表格”一章專門規定,經民事訴訟規則委員會批準的表格,由英國司法服務局在線發布,可供下載或打印,或作為該規則規定的任何在線流程的一部分,必須在相應的案件中使用;未經民事訴訟規則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表格,由英國司法服務局在線發布,可供下載、打印或其他用途,可酌情使用。因此,在英國參與民事訴訟一般都需要“填表”,需要強制性使用的表格都會在《民事訴訟規則》配套《訴訟指引》中列明。英國司法部官網便為公眾提供此類表格。表格范圍不僅包括起訴狀、答辯狀,還包括送達回證等其他訴訟程序相關表格。
就起訴狀、答辯狀而言,不同類型法院通常會各自提供“通用表格”,該“通用表格”僅簡要列明各類核心要素,例如通用起訴狀僅列明原被告信息、訴訟請求、訴請詳情、證據、聽證、真實性聲明等項目,但未對各項目進一步細化,而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狀態。
但是針對部分特定類型糾紛,英國訴答文書也體現出要素化特征,目前研究發現的有道交糾紛、離婚糾紛、租賃糾紛、海事糾紛、財產占有權糾紛和債務追討糾紛等6類。從要素化內容看,當事人及代理人信息是固定細化項目,此外,細化重點在于圍繞各糾紛類型可能涉及的訴請及事實理由進行問詢。
為了輔助填寫,要素文書會進行填寫提示,例如離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侶關系起訴狀就包括大量解釋說明信息和網址鏈接(點擊后就可自動跳轉)以輔助填寫。當事人既可以直接下載表格,直接在PDF版本表格內填寫,點擊相應方框直接實現勾選,然后保存使用;或者直接在線上填寫整張PDF表格,線上保存后下載使用。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債務追討案件,英國司法部官網特設了“Make a court claim for money”端口,支持當事人在線“問卷式”填寫各問題,并自動生成、在線提交起訴表格,但是對適用范圍進行了限制,因此問卷設置了數個前置問題進行篩選。如申請人無法明確索賠金額,或索賠金額超過25000英鎊且需申請法院費用減免,則須通過書面郵寄方式提交索賠申請,不得在線提交。此外,該在線問卷會設計“下拉菜單”輔助規范填寫,并實現漏填提醒、選項解釋、精準推送填寫事項等功能,在線提交后,可以在線查看對方答辯、聽證、法庭提示和法庭裁判結果。此外,離婚或者解除民事伴侶關系申請可以通過“Get a divorce”或“End a civil partnership”端口提交在線申請。
美國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8條、第10條規定了訴答文書的一般規則和格式,但只是規定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例如起訴狀須包括管轄權簡述、具體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答辯狀應以簡潔明確的方式陳述對每項主張的意見,作出承認或否定的意見,并且要求當事人以分段并編號的形式陳述其主張或抗辯。訴答文書須包括標題和當事人名稱,以及段落和分項陳述兩部分,前一部分須包括法院名稱、文書名稱、案號、文書類型標識等,后一部分則須包括段落編號、交叉引用、分項要求。此外,《聯邦民事訴訟規則》附錄曾提供了涉及傳票、起訴狀、答辯狀、和解協議等約30種與訴訟程序相關的表格,但也僅是籠統羅列文書必要部分,且為示范模板,允許調整格式。自2015年12月1日起,這些表格從該規則附錄中移出,改由美國聯邦法院行政管理辦公室加以更新和維護,民眾可以從聯邦司法系統網站進行查詢。聯邦雖不強制性要求使用特定文書表格,但是美國聯邦法院官網提供了各種示范性表格,推薦實務運用以確保文書填寫符合規范要求,相關表格也體現出“要素化”特點。
在起訴狀方面,針對合同違約糾紛、過失侵權責任糾紛、金錢給付糾紛、就業歧視糾紛、勞動權益糾紛、不動產轉讓合同履行糾紛、第三方責任追索糾紛、財產侵占(轉換)糾紛、財產權屬及法律關系確認糾紛、人身權利侵權糾紛(在押人員民事權利)、人身權利侵權糾紛(非在押人員民事權利)、社會保障決定司法審查糾紛、禁令及其他緊急救濟糾紛等13類民事糾紛,聯邦法院官網公示了相應的“要素式”起訴狀表格。除“原被告信息”和“管轄權依據”外,表格重點圍繞訴請類型、事實和理由進行細化,例如金錢給付糾紛起訴狀表格就將金錢給付請求依據細化為給付錯誤、借貸、貨物買賣等6類,并在各類項下進一步細化時間、地點、金額等信息。又如,不動產轉讓合同履行糾紛起訴狀表格就不動產信息、不動產買賣合同(時間、價格、雙方義務)、合同義務履行情況、訴請類型等進一步細化。
在答辯狀方面,聯邦法院官網發布了一份通用答辯狀示范表格,實現了基礎性的結構引導和常見抗辯要素預設,并未像起訴狀那樣對常見糾紛設置分類化的專屬要素式答辯狀。首先,表格采用分模塊設計,明確要求被告對原告訴狀中每一段事實陳述進行編號對應、逐項作答,從而確保訴辯雙方在事實層面實現精確對話。其次,表格整體結構已體現出初步的“要素式”特征。重點區分“程序性事項答辯”和“實體性責任答辯”,分別細化為7項(對應《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12(b)條,如法院無管轄權、送達瑕疵、訴狀不構成請求權等)和19項(對應第8(c)條中的18項肯定抗辯事由,如訴訟時效屆滿、清償與解除、禁止反言等,與1項兜底性表述)具體理由情形。再次,在實體抗辯部分,表格特別提示被告需針對原告訴請內容分別作出抗辯回應,使抗辯理由能夠與具體訴因形成一一對應關系,強化了答辯文書的針對性和規范性。此外,表格還設置了“其他抗辯”選項與誠信聲明,引導當事人完成完整合法的答辯文書提交。
在州法院層面,各州也會發布適用于本轄區的訴答文書示范模板,示范文本雖與聯邦文本不完全相同,但部分文本也體現出“要素化”特點。例如,就紐約市民事法院而言,小額訴訟采用極簡表格(填金額、損失原因)并且可進行口頭答辯;而在諸如消費者債務案件中有專門答辯表格列舉十幾種常見抗辯理由(如已付款、訴訟時效屆滿、身份錯誤、無管轄權等),采取勾選方式。在加利福尼亞州,司法委員會的表格(如PLD-C-001“合同違約”起訴狀)中包含勾選及填寫部分,需要簡要填寫欠款原因、時間、金額、計算方式等信息,也會讓起訴方勾選訴前是否向被告主張過履行、法院管轄依據、訴請是否涉及律師費、是否起訴公立機構、訴請是否超出2500美元、近一年小額訴訟數量是否超過12個等多個關于程序性方面的適用標準要素選項。
歐盟
目前研究未發現德國、意大利等國在本國范圍內針對不同類型民事糾紛發布要素式訴答文書,偶有地方法院發布“通用訴答文書”,也是保持“段落式”概述狀態。但是作為歐盟成員國,有關國家應遵循歐盟通過《(EC)第861/2007號條例》建立的“歐洲小額債權程序”,其適用于歐洲內爭議金額不超過5000歐元的跨國案件。該程序運行是建立在“標準格式”基礎上,歐盟《(EC)第861/2007號條例》第4條、第5條規定,原告需通過提交標準化表格A的方式提起訴訟,被告需要填寫標準化表格C中的答辯信息。并且要求成員國應確保起訴人可通過相關國家網站在啟動歐洲小額債權程序之前在所有法院和法庭可獲得標準化表格A。要啟動該程序,必須填寫表格A,任何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收據、發票等,都應附在表格中。當事人可以直接在線填寫相關表格,也可以將空白表格下載或者發送到電子郵箱后再填寫,并且可以選擇相關歐洲國家不同語言版本的表格。該條例在附錄明確附有上述表格,表格內容也體現出“要素化”特點。
從要素內容看,起訴狀表格A需要通過勾選或者填寫的方式寫明法院、原告、被告、管轄權、案件跨境性質、銀行詳細信息、訴訟請求(請求金額、貨幣種類、利息及計算方式、訴訟費等)、訴訟請求詳情(證據、事實理由等)、言辭審理(歐洲小額債權程序通常是書面程序,但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言辭審理,由法院決定是否采納)、文件送達和與法院聯系、證書以及日期和簽名等12部分內容。答辯狀表格C則需要勾選或填寫是否接受相關訴請、不接受或部分接受時的抗辯證據、言辭審理、親自出席、訴訟費用、反訴、電子化服務、其他信息以及日期和簽名等9部分內容。
日本
在日本,民事訴訟不強制性要求使用統一訴訟文書樣式,但是訴訟文書需要符合《日本民事訴訟法》的核心要素和形式要求。日本最高法院官網提供訴答文書示范樣式,在“民事和小額訴訟表格”一欄提供包括針對民間借貸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工資支付糾紛、保證金返還糾紛、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租金增減糾紛、建筑物騰退合同糾紛、小額訴訟等8類糾紛的要素式起訴狀和通用答辯狀。
不同于歐美地區的“問卷風格”,日本起訴狀是一個大表格,與目前我國推行的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外觀類似,文本以“簡短詞語”提示當事人在相應位置填寫或勾選當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理由和附件(證據類型)等。在訴訟請求部分,各類文書都會羅列各類糾紛常見訴請,當事人按照提示填寫后就會形成一個完整訴請段落,例如民間借貸糾紛起訴狀就需分別填寫本金、違約金、利息等的數額、計算時間和標準。在事實理由部分,各類文書會列舉各糾紛必要基本事實要素,例如民間借貸糾紛起訴狀就需要填寫借款時間、金額、利息、還款時間、違約金、連帶保證人、其他特別約定等合同內容要素,以及填寫償還和未償還的具體履行情況,最后還需要勾選附件類型。日本的“要素式”文書頁面更簡潔,要素填寫完畢后能夠組成一個較為完整的段落。
日本目前也未針對各糾紛設計專屬要素式答辯狀,而是提供一份通用答辯狀。通用答辯狀需要針對起訴狀所提出的訴請、事實和理由分“正確部分”“錯誤部分”“不知情部分”三種類型分別填寫答辯意見,并且按照提示填寫和解意見、分期付款意見或者一次性履行方案等。目前,日本上述要素文書僅支持PDF下載填寫,但無法實現PDF直接填寫功能。
借鑒意義
一是應用要素式訴答文書已成為國際潮流,我國要素式示范文本應用工作已走在前列。目前,英國、歐盟法律明文規定使用或者推薦使用相關要素式訴答文書。在民商事糾紛領域,目前檢索到的范本類型有英國6類、美國13類、日本8類、歐盟1類。相較而言,我國第一批示范文本已經就民商事糾紛發布11類案由要素式訴答文書,第二批示范文本進一步拓展了民商事糾紛案由,我國民商事糾紛示范文本覆蓋案由更廣泛、要素設置更齊全,不僅有針對各類糾紛的要素式起訴狀,還有針對各類糾紛的答辯狀,已經走在了國際前列。下一步,建議持續擴大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覆蓋范圍,助力人民群眾在更廣泛領域、更加便利參加訴訟,讓人民群眾在應用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過程中享有更多司法獲得感。
二是持續加強示范文本要素釋義和填寫指導工作。目前實踐中,為指導當事人填寫,英美歐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直接在填寫頁面各要素項下注明問題選項含義,日本則另行提供示范填寫樣例,并通過藍色字體對各填寫要素進行較為詳細的解釋說明。此外,英國部分文書還會在填寫頁面提供相關網址,便于當事人點擊跳轉后進一步了解詳情。目前,我國已就各類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公布了填寫實例,為進一步方便當事人填寫,建議持續優化填寫頁面或實例頁面,加強重點要素含義解釋,對于填寫難度較大的要素可以設置二維碼,便于當事人掃碼觀看圖文視頻材料學習填寫。
三是優化提升示范文本填寫技術便利度。就填寫便利度而言,目前英國較為便利,進入英國司法部官網點擊相關表格鏈接,就可直接跳轉至線上PDF填寫頁面,填寫完畢點擊保存,就可自動保存下載到本地;當事人也可直接下載空白PDF到本地,然后在本地電腦填寫。英國支持PDF直接填寫功能,且點擊方框就可以直接勾選,十分便捷。此外,英國針對債務追討案件、離婚訴訟開通了線上填寫端口,當事人只需逐項填寫問卷,就可以自動生成完整起訴狀,并在線提交至相關法院,填寫便利度進一步提升,線上程序還會設計“下拉菜單”輔助規范填寫,并實現漏填提醒、選項解釋、精準推送填寫事項等功能。建議我國持續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豐富完善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線上填寫功能。
四是可針對小額訴訟設置訴答示范文本。現行我國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設計思路主要是圍繞不同案由展開,但是美國、日本和歐盟都針對小額訴訟程序特別推出了要素式起訴狀或答辯狀。由于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標準較為嚴格,其要素式起訴狀通常會設置一些“適用標準要素”進行篩選。目前,我國小額訴訟程序主要是通過“法院主動適用”和“當事人約定適用”的方式進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限一般為2個月,訴訟費減半收取,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類給付糾紛,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有助于當事人高效、低成本實現個人權益。建議或可針對小額訴訟程序設置專屬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鼓勵指導當事人在符合條件情況下主動填寫、申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或者在我國現有相關各案由示范文本中補充“是否申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選項,并附加相關適用標準要素,便于法官有針對性地主動適用。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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