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嚴是南京某高校新聞專業大四的學生,經過朋友介紹,到當地一家文化公司兼職,崗位是媒體后期。因工作完成出色,公司負責人通知他改為全職,每月4000元基本工資加1000元績效,當時沒有簽書面協議。幾個月后,公司不再足額發放工資,小嚴討薪無果,起訴到法院。
法院查明,小嚴有全職的完整打卡時間,工作內容是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勞動關系認定的各種要素。因此,法院判決公司支付給嚴某,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和拖欠的工資。公司不服,提請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荔枝新聞)
編輯: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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