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4月30號,江西省南城縣一個拍賣公司引發大家的關注,那就是洪門水庫20年的承包經營權,被一家成立只有6天的公司以每年1300萬的價格,總價是2.6億元給拍下了。
中標的企業是江西黎河鰱語智慧農業有限公司,注冊的時間是年的4月4號,注冊的資本是1500萬,采用認繳制(未實繳到位),經營的范圍是涵蓋了水產養殖,旅游開發等。
洪門水庫是江西省的第三,水域的面積是40k㎡,兼具生態保護,漁業,旅游等功能,它的經營權歸屬公共資源,牽涉多方利益。
根據公告,中標方需要在一年內,投資至少1億元來建設酒店,康養民宿等設施,推動漁旅融合的發展。
然而這家新公司既無實繳的資本,也沒有運營的經驗,公眾質疑他的履約能力:空殼公司如何承擔上億投資?
面對這些質疑,城南縣的農業農村局也是做出了回應,拍賣是由第三方機構來組織的流程是符合《公司法》及招投標定,沒有限制競標者成立年限和實繳資本的門檻,所以這個企業是具備合法資格的。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也是指出了,現行的法律允許認繳制注冊公司參與競拍的,程序上是并沒有違規的一個情況。
公眾擔憂的是,如果乏對競標者質資金實力的審核的話可能會深那些“殼公司套利”“低價中標、高價違約”的一個情況。
更有傳言說這個公司或是前任承包商的一個換殼企業,后者曾經因為拖欠承包費被曝光了,但是這個說法還沒有獲得官方的一個證實。
是按水庫的面積來算的話,一年的租金折合每一畝是250塊錢,遠低于部分同類項目(如鄱陽縣某水庫曾以每畝91元起拍),但是洪門水庫兼具了旅游開發的潛力,低價是否合理呢?
那么中標公司需要在一年內完成1億元的投資,但是他的注冊資本只有1500萬,且還沒有實繳的資金,那么從何而來呢?政府如何監管紐約一個行為呢?
洪門湖是國家的濕地公園,不當的話可能會破壞生態,盡管合同是要求環保與效益并重,但是新公司是否能平衡得了呢?
事件發發酵以后,南城縣要求中標公司是提交詳細的經營方案,并且承諾對項目的實施全過程的進行監管。
依據《漁業法》,承包方式需要依法的申請養殖證的,經營收益納入非稅收入統一管理,江西黎河鰱語公司則是表示將會盡快啟動建設,遵守環保法規。
那對于這家只有注冊6天的公司拍下洪門水庫的一個經營權,你有什么看法?
本文信息來源:
網易新聞《成立僅6天!1500萬認繳公司拍下2.6億水庫經營權》
羊城晚報《公司成立僅6天就拍得水庫經營權引質疑》
紅網輿情頻道《“程序合法”就夠了?》
極目新聞、中國新聞網等公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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