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也得賠錢?”
2025年,一則“青島大媽轉身撞人獲賠7萬”的新聞引爆全網,法官一句“未保持安全距離”讓無數(shù)人瑟瑟發(fā)抖——以后上街是不是得隨身帶卷尺?
然而,就在輿論沸騰之際,現(xiàn)場監(jiān)控視頻突然曝光,劇情徹底反轉!
撞人的根本不是大媽,而是后方低頭玩手機的路人!更離譜的是,法院最初竟將此案當作“普法典范”宣傳,結果被罵到連夜刪文道歉……
這場鬧劇背后,究竟是司法“和稀泥”,還是輿論誤判?7萬賠償?shù)降自┎辉?/p>
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這起案件的真相!
根據(jù)監(jiān)控錄像和法院通報,60歲的劉某與王某在人行道上前后行走,劉某因接電話突然轉身折返,王某未能及時避讓導致碰撞,檢查結果鑒定顯示老人為10級傷殘,右股骨受到創(chuàng)傷性骨折。
劉某一方要求賠償18.8萬元,經法院調解,最終判決路人王某賠償大媽7萬元,給出的理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本來一開始,老人此案因“行人安全距離”的認定與法律適用爭議,迅速登上熱搜,被網友稱為“行人版彭宇案”。畢竟當年彭宇就是扶了一下老人就被法官判了賠錢,如今這個事情不正是另外一種形式嗎?
法院審理后,這一判決結果猶如一顆重磅炸彈,瞬間在網絡上炸開了鍋。
有網友認為,這簡直就是無妄之災?。『煤米咴诼飞媳蛔?,卻被索賠了7萬塊錢,如果都按照身體不好,年齡大當“擋箭牌”,那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學大媽這樣到底去訛人了?
有些網友對這個判決結果很不滿意,甚至還特意編了一段“順口溜”來嘲諷……
隨著事件的發(fā)酵,網友們開始深挖這起案件背后的細節(jié),法官也被扒了個底朝天。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法院連夜刪文,青島中院甚至關閉了評論區(qū),試圖平息這場風波。
可這一舉動,卻被網友們認為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更加激起了大家的不滿。
本來是想你做經典案例給大家普法的,沒曾想,隨著時間的發(fā)酵,各大官媒紛紛發(fā)文章,南方都市報發(fā)文問:什么叫“行人安全距離”?司法不能強人所難。
問得好,什么是行人安全距離?這個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延伸出來的原則讓人摸不著頭腦,把人比作為車,車和車之間有安全距離,那人和人之間又是如何定義安全距離呢?
央媒《法制日報》發(fā)文質問:“普通人不應為他人的突發(fā)行為買單,更不應強加無法預判的義務?!?/strong>
青島某律所主任張凱怒斥:“法官偷換機動車安全距離概念,早高峰地鐵站人均間距不足0.5米,按這標準全青島人都得賠錢!”
更荒誕的是,法院認定的“安全距離”竟源自一份2018年某交通研究所的論文。該論文作者緊急聲明:“研究針對高速公路駕駛,與行人無關!”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立偉痛批:“用學術臆測替代法律條文,這是司法界的恥辱!”
青島文旅也因此事受到了牽連。多年來,青島一直致力于打造良好的旅游形象,吸引了無數(shù)游客前來觀光旅游。可這起案件的曝光,讓青島的形象大打折扣。這對于努力發(fā)展旅游業(yè)的青島來說,無疑是一記沉重的打擊。
就在大家都以為事情已經塵埃落定的時候,央視《法治在線》已經就該事件進行了采訪,并公布了事件原貌,現(xiàn)糾正兩個錯誤:第一,網傳王某為男性,實際為女性;第二,劉某并未忽然轉身,而是站住了之后緩慢轉身。從視頻來看,確實是劉某在前面站住了,后面王某走路東張西望導致撞到劉某。所以,之前輿論上沸沸揚揚的“被撞者賠償7萬”為子虛烏有,從動作上來看,王某確實為撞人者。
5月10號,青島法院就此事道歉,但并不是針對判罰結果道歉,而是就宣傳文案道歉,是他們沒有表述不清楚。
聲明中表示,之前對案件的表述存在錯誤,給大家?guī)砹苏`導,對此深表歉意。并表示會吸取這次的教訓,加強對案件審理和宣傳的管理,確保類似的事情不再發(fā)生。
這一下,網友們也終于明白過來了,這么一來,這個判決結果真的是沒毛病。
有的網友說:“ 看來跟網傳差別很大呀,真實情況就是后人不看路撞到前人?!?/p>
還有的網友說:“造成這么惡劣的影響,一句道歉就沒事了?”
不知道大家對這起青島大媽撞人案的反轉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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