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行人相撞案引起社會關注,其實這里存在兩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一個問題是竟然歪曲事實普法,一個問題是任意曲解法律規定。
普法節目講述的案件和青島法院公布的現場視頻,可以說完全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案件,普法欄目中認定原告是主要責任,監控視頻中則可以認定被告是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了。
那么就有兩個可能,一個可能是普法節目中的法官歪曲事實了,一個可能是監控中的視頻根本就是假的。
最為嚴重的問題并不在于此,而是錯誤曲解法律規定引發的社會關系惡化。
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追尾事故,一般會追究后車沒有保持合理距離,機械的把這個規定套用到行人糾紛就顯得離譜了。
行人之間保留多長距離才是合理,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純屬法官個人的臆測,如果說南京彭宇案引發的社會后果是老人倒了不敢扶,青島行人相撞案帶來的社會效應是拉大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西方文明的禮儀注重身體的接觸,互相擁抱或者親吻臉頰,中國傳統禮儀則是遠距離的動作示意。
文明讓人拉進距離,野蠻令人提高防備,行人保持合理距離本質上是野蠻的要求。
權力者對民眾的聚會忐忑不安,卻又不能公開的干預和靜止,苦思冥想引導大家互生防備,這就是非常高明的治理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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