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潑汽油燒傷”一案持續引發關注。
5月9日,南都記者聯系上當事男子覃某某的父親,他告訴南都記者,兒子對潑汽油一事表示過后悔。對于還未落定的二審判決,覃父說,希望兒子好好改造,也希望女方出具諒解書,“他早點出來可以在外面掙錢,把50萬元賠償款還了”。
男子所住小區。南都記者 周敏萱 攝
“兒子曾表示后悔”
5月9日晚,南都記者聯系上覃某某父親。他表示,今年3月從恩施來到青海打工,對于4月開庭的案件二審,其并不知情。“我只在一審的時候見過兒子。”覃父稱,當時兒子對潑汽油一事表示過后悔,“他說他也不知道怎么就做了這件事”。
覃父告訴南都記者,他與覃某某母親20年前離婚,當時兒子還在讀小學,“是爺爺奶奶帶大的”。自離婚后,他常年外出打工,“一般只有過年才回去”。
覃某某初中肄業后也開始打工,20多歲時,覃父花4萬元幫他找了個師父,讓他學開挖掘機。
覃父表示,兒子在工地上很受老板喜歡,工資收入比較可觀。“但他性格內向,在工地上認識了幾個朋友,平日喜歡打游戲,不打牌不抽煙不喝酒。”
談及覃某某和被害人小陳的關系,覃父稱二人之前經常一起生活,他對女方印象較好。2023年過年期間,兩家人見面吃飯,準備商討結婚事宜。“我們準備了5000塊錢的紅包,但女方沒有收,后來我問兒子怎么回事,兒子說女方家長不太滿意二人的婚事。”
至于兩人分手的情況,覃父表示并不知情,直到接到警方電話。
“兒子傷害了兩家人”
南都此前報道,覃某某與小陳曾為男女朋友關系。2023年7月左右,二人分手。此后,他仍然糾纏小陳,數次尋求復合均遭拒絕。同年10月向小陳潑灑汽油并點燃,致其被燒傷。
一審中,被告人覃某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顯示,由覃某某賠償小陳截至2024年4月16日產生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不含已支付的59300元)。
2025年4月22日,該案二審在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小陳正在練習走路。南都記者 周敏萱 攝
4月25日,南都記者在武漢見到了正在治療中的小陳。她的右手和右臉均在近兩月接受了植皮手術,天氣漸熱,燒傷瘢痕愈發痛癢。由于長期臥床,小陳的膽囊炎發作,如今每天要服用膽舒膠囊,還需限制飲食。
覃父告訴南都記者,前妻是一名環衛工,還有一個小兒子有精神分裂癥。3月離家前,他帶小兒子去醫院開藥,家里還有一位老人。
“兒子的舉動既害了女方家,又害了我們家。”覃父希望兒子好好改造,也希望女方能出具諒解書,“他早點出來可以在外面掙錢,把賠償款還了”。
來源:南方都市報、N視頻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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