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把同學們拉進了“以案釋法”法治課堂現場。5月12日,沿河法院刑事審判庭走進縣第四中學,再次將庭審現場搬進校園,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田某某等3人聚眾斗毆罪一案。通過身邊真實案例“以案釋法”,為120余名學生“沉浸式”普法,讓大家真切感受法律的威嚴與公正。
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12月22日6時許,譙某、汪某、陳某等人在夜市街口吃早餐時,與因打臺球發生糾紛的田某某、韋某某、冉某相遇,雙方口角互罵。期間,田某某提議打架未獲譙某等人響應,覺得沒面子,與韋某某等人回家取西瓜刀返回,雙方再次爭吵拉扯。田某某邀譙某去巷道打架,因被譙某推搡,隨后抽刀連同韋某某、冉某將譙某、陳某砍傷。經鑒定,譙某輕傷二級、陳某輕微傷。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出示指控犯罪的證據,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辯論,并就犯罪事實、定罪及量刑部分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被告人田某某、韋某某、冉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
庭審結束后,審判員結合剛剛審理的案件現場說法,告訴大家,生活中類似今天審理的聚眾斗毆案,或許同學們會覺得這些事情離自己很遠,但現實生活中因一時沖動與不理智,將會釀成大禍。希望同學們引以為戒,珍惜校園時光,努力學習,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閉門“說教”,不如以案“說法”。沿河法院將持續推進巡回審判進校園,將審判實踐與法治宣講緊密結合,用現場審判“以案釋法”的形式,讓同學們近距離感受法律威嚴,牢固樹立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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