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文旅一年白干了。
沒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不繞彎直接上干貨:權力一旦脫韁,市井小民從來是第一個遭殃的。前有安徽合肥小姑娘擺攤繳納300攤位費,后不被承認;5月10日河南鄭州夜市在曝夜“想擺攤,先上芙蓉王”的江湖規(guī)矩,否則不讓擺攤。
小人物一旦有了權力,哪怕只是丁點,都要把權力用到極致;只要有機會,就表現(xiàn)出權力的淫威。人性和良知在這些人眼里,不知為何物。
說白了就是基層權力濫用,變著法薅羊毛。
用江湖規(guī)矩當遮羞布,本質(zhì)上還是延續(xù)以前的“保護費”。上了貢品,敬了頭目小鬼就不來巡邏,即便看見,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就是所謂江湖規(guī)矩。
起因是一位神秘人找上攤主,稱,只要月供一條芙蓉王香煙,就可確保在夜市順利經(jīng)營,否則擺攤別想安穩(wěn)。對方稱,煙都是用來孝敬城管老爺?shù)模螯c城管關系,以換取日常巡查“豁免權”。
這事比安徽合肥那事還要惡劣,網(wǎng)上都炸鍋了。
盡管不合理,不情愿,仍有商戶選擇妥協(xié)。這背后折射出的是底層經(jīng)營者對權力畏懼的復雜心態(tài),即厭惡“勒索不公”又恐失去“賴以經(jīng)營被允許的空間”,這種割裂感分外醒目。
所謂管理者,就是吃準商戶復雜心態(tài)才明目張膽。
商販自知擺攤不合要求,但正規(guī)租攤費又令他們望塵莫及,流動攤販仍是目前分散最廣的一個經(jīng)營群體。一邊是營生一邊是處處小心,這種黑色幽默讓人無語又心酸。
我覺得中國人骨子里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腐朽思想,不到最后,絕不起身抵抗。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習慣拿錢財消災。這種軟糯心態(tài),恰好是滋養(yǎng)小鬼的土壤。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人們?nèi)鄙俚氖窍谱雷拥哪芰Α?/strong>
缺少的是內(nèi)部團結(jié),散沙一片。那群人便更囂張、肆無忌憚、無所顧忌。更值得警惕是某些所謂管理者“選擇性失明”。
截止目前過幾天發(fā)酵,調(diào)查已有眉目。
根據(jù)調(diào)查看,這里面包含了第三方和授意方,授意方是辦事處人員袁某某,被授意者是個別夜市商販,向其他夜市商販收取香煙。目前這袁某某已停止調(diào)查,其余人員還需在調(diào)查取證。
處理速度還是值得肯定,但也有疑問:
袁某某身份究竟是什么?不能含糊模模糊糊,關系對事件定性,如是個別城管作妖該處理處理;如是辦事處正式工作人員,更需嚴肅追責;既然存在其他人員,需調(diào)查后一體公開。
回歸事件本身,整個商販上交芙蓉王事件,真是把權力發(fā)揮到了極致。
但說回來,管理者利益熏心固然可恨,攤販也不值得過于同情。有種說法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癥”,一定有商販巴不得用每月一盒煙的價格換擺攤穩(wěn)定,甚至有攤主覺得一月200多就當雇了個管理員。心境一旦改變,等于是廢了。
復雜心態(tài)背后,是長期被拿捏的無奈。交了還好,但成本要落在自己頭上;不交,那就等著卷鋪蓋走人。說白了大家都在花錢,買“合法經(jīng)營”。
鄭州夜市只是滄海一隅,從安徽協(xié)管員按月收費,到江蘇市場監(jiān)管人員索要好處,這類可謂“微腐敗”遍地開花,權力稍微一歪,就成了掙錢工具。說句不好聽的,今天要煙明天就能要錢,后天就敢搞競價拍賣,這種現(xiàn)象最終損害的是“公信力”和城市形象。
掐滅煙頭容易,根治脫韁的野馬難。
其實管理你就把該交什么,用作干什么、收費規(guī)則透明化,攤販心里有譜,人民心里踏實。含糊其詞、模模糊糊總是讓你猜,本質(zhì)還是給自己收錢開小灶。
那么些蠅營狗茍,總有不明不白,難道都眼瞎了么?
畢竟煙癮戒不掉,花樣就永遠翻新不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