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2024年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美蘭被控貪污、行賄及違反信用機構貸款規定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在宣判之后,張美蘭進行了上訴,試圖推翻一審的死刑判決。其律師5月13日透露,為逃避詐騙案的死刑判決,張美蘭致函一個由政府監管、負責管理其財產的委員會,稱其資產遭“嚴重低估”,可能造成國家損失,并影響到她的權利,懇請當局允許她參與資產處理。
張美蘭在信中提到,政府指定一間公司對她的726項資產進行估值,其中幾項是位于越南主要城市黃金地段的房地產項目,估值約為97億美元。她指出,若依照最新土地價格標準重新評估,這些資產價值可能提升3至5倍。她更指出,若對其另外440項資產進行估值,政府至少可以再收回77億美元。
“憑借我30年房地產經驗和對法律的深刻理解,我能將多數資產培育成‘下金蛋的鵝’,這樣政府就能收回成本。”張美蘭在信中寫道。
此前越南檢方曾表示,若張美蘭能拿出110億美元,就可以避免注射死刑。截至今年4月3日,越南當局已收繳張美蘭名下價值8萬億越南盾的資產。檢察機關表示,預計還將從其他涉案方追回約15萬億越南盾資金。
據新華社報道,2024年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越南萬盛發集團原董事長張美蘭死刑。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表示,張美蘭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犯行賄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違反銀行經營活動有關規定,判處20年有期徒刑。數罪并罰,判處死刑。
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的公訴書說,張美蘭利用行賄等違法手段,獲取西貢商業銀行85%至91.5%的股份,給該行造成了約498萬億越南盾(約合199億美元)的損失。
公訴書還說,張美蘭的犯罪分為兩個階段: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張美蘭違反銀行經營活動有關規定,給西貢商業銀行造成超過64萬億越南盾(約合25億美元)損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張美蘭涉嫌貪污,所侵吞的資產和產生的利息給該行造成433萬億越南盾(約合173億美元)損失。
張美蘭還在庭上回顧了自己的人生,她表示自己致力于商業,就是想要“為越南的經濟發展引進外國投資”,她在忙碌的商業生涯中“從來沒有哄孩子睡過覺”,孩子一出生就由保姆帶大。她表示:“到了現在這個年紀,我已經對積累財產失去了熱情,只想盡快把財富交給國家。”
張美蘭1956年10月生于越南南部西貢市(今胡志明市),其一手創辦的萬盛發集團系越南最大的房地產集團之一,其家族被視為越南最富裕的家族之一。
綜合自新華社、瀟湘晨報
原標題:《越南女首富獄中發函:資產遭“嚴重低估”,賣房產還債免死刑!曾當庭“賣慘喊冤”》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韋嘉維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錦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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