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春耕生產有序推進,助力鄉村振興,八道溝人民法庭以一起種子款給付糾紛調解為契機,聯合新房子鎮政法委員、老人溝村村書記組成專項宣傳小組,組織干警深入田間地頭、種子銷售門店,圍繞種植養殖回收合同風險防范、種子安全及耕種法律問題開展“司法護春耕” 專項普法行動,為轄區農戶送上法治 “及時雨”。
調解案例顯擔當。近期,八道溝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種子款未付引發的矛盾糾紛。經調查,雙方因合同條款約定不明導致履行爭議。調解現場,法庭庭長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規定,耐心闡釋“契約精神” 與誠實信用原則,引導雙方達成分期支付協議。此次調解不僅化解了農戶與種子供應商的矛盾,更成為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
種子回購合同需謹慎。在此次普法行動中,法庭干警們特別提醒村民注意種子回購合同的簽訂,發出了致父老鄉親們的一封信,提醒鄉親們簽訂種植回購合同需謹慎。在種植回購合同里,種子的質量和回購條款至關重要。村民們務必查看種子供應商的資質,確認其是否具備合法的種子經營許可,避免從無資質的商家處購買種子,以防買到假劣種子,導致農作物減產甚至絕收。
在簽訂種子回購條款時,一定要明確回購價格、回購時間和回購標準。回購價格應清晰具體,不能模糊不清或存在歧義,防止在回購時因價格問題產生糾紛。回購時間也要精確到具體日期或時間段,避免因時間不明確影響農戶的收益安排。對于回購標準,要詳細規定種子的質量、純度、發芽率等指標,確保雙方對于合格種子的標準認知一致。如果種子不符合回購標準,要明確約定處理方式,例如降價回購、不予回購等,以及相應的責任承擔。
精準普法強根基。法庭干警奔赴轄區種子銷售門店開展專項普法。在"種子安全法治課堂" 上,干警結合近期審理的典型案例,重點講解了《種子法》關于種子質量標準、包裝標簽、經營許可等規定,現場發放《春耕法律風險提示手冊》數十份。
田間地頭解民憂。為確保普法實效,法庭干警深入田間地頭開展"問診式" 法律服務。在走訪中發現部分農戶存在 "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合同“”忽視種子檢疫證明"等問題,干警現場指導農戶完善合同文本,講解保存交易憑證、錄音錄像等證據保全方法。
下一步,八道溝人民法庭將持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 實踐活動,通過 "巡回審判 + 法治宣傳" 雙輪驅動,織密春耕生產法治保障網,以司法力量守護 "三農" 發展,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動能。
作者:劉騏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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