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是為人服務的,不能反過來束縛人”
近日,揚州一位80歲的盲人管先生,在辦理手機卡時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難。
據央廣網報道,這位老人的眼部存在肉眼可辨的殘疾,無法做到睜眼刷臉。然而,營業廳卻以“相關規定”為由,要求其刷臉驗證身份。無奈之下,只能以親屬的名義開通手機卡。
對此,管先生和其女婿都提出了質疑:明明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了現場,工作人員肉眼也能確認“人證相符”,為何非要依賴軟件識別不可呢?
辦手機卡為何非要刷臉?按相關工作人員的說法,人臉識別是必要程序,旨在防止新開手機卡被他人盜用。但如果特殊情況刷不了臉呢?難道刷臉技術出現之前,辦手機卡不能驗證身份嗎?強詞奪理,亦是強人所難,缺乏對人基本的尊重,暴露出服務意識和責任擔當的“失明”。
管先生身份證照片同樣雙眼緊閉。
現如今,很多殘疾人、老年人受困于人臉識別技術。此前有媒體報道,94歲高齡老人被家人抱到銀行刷臉;一盲人為在微信上申請醫保碼,眼皮貼紙刷臉上百次。這些場景讓人心里五味雜陳。
任何時候,技術是為人服務的,不能反過來束縛人。越是發展先進,越要服務細致到位,讓人人都能享受到技術便利,而非削足適履,被門檻限制、被技術裹挾,給生活增加不便。
《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非必要不得將刷臉作為唯一驗證方式”。并且,還針對殘疾人和老年人增加相關規定,即“處理殘疾人、老年人人臉信息時,必須遵循最小必要原則”。
當務之急,應盡快排查和掃清讓盲人“睜眼刷臉”的亂象;同時,各相關單位應加大宣傳、監督實施,讓“綠色通道”暢通無阻,最大程度釋放制度善意。讓非必要不刷臉成為原則和共識,需要技術創新、制度完善、人文關懷的三維重構。
技術利用,意義在于善意;刻度,在于溫度。報道提到,另一家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辦理手機卡需要當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如是殘疾人可持本人殘疾證,只需拍照片留檔,無需人臉識別。這樣靈活變通的做法才,是科技向善、以人為本最生動的詮釋。
服務豈可置于技術盲區。別讓特殊群體受到“特殊自證”的二次傷害。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任思凝
二審:陳若松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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