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發布主體為山西省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布告》引爆網絡。死刑《布告》的大意是:“2022年9月,罪犯劉某奇(出生于1974年10月),以殘忍的方式強奸、殺害了一名農村獨居女性梁某某(歿年88歲)。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劉某奇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家可能好奇,強奸、殺害不就很殘忍了,怎么還特意強調“以殘忍的方式”。是的,這大概也是這則死刑《布告》的硬核所在。因為不少媒體在報道的過程中,竟然把死刑《布告》中的部分內容打碼了。
打碼死刑《布告》和未打碼死刑《布告》
具體把哪些內容打碼了,既然媒體們這次選擇“尊重受害者”,選擇“尊重未成年人”,那么這里具體也就不明確地指出了,大家根據打碼的死刑《布告》和未打碼的死刑《布告》去自行滿足好奇心吧,同時也琢磨一下“審核”的尺度。
要知道,近些年來,即便死刑《布告》常有,但是關于執行死刑的方式,很多時候在死刑《布告》里是不明確說明的,當然也沒有人太過關心這個問題。畢竟死刑已經夠震懾了,并且注射死刑基本上國內國外也都比較普遍了。
以至于槍決這種觸目的執行方式,感覺淡出新聞視野很久了。可是看過整個死刑《布告》后 ,總覺得唯有槍決才能安放這個案子,才能讓受害者的家屬覺得自己的親人可以瞑目。因為,我們實在難以理解,惡魔劉某奇為何能做出那樣的行為。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法學界和哲學界對于該不該保留死刑爭論不休。爭論到最后,堅持保留死刑的一派和堅持廢除死刑的一派都作出了讓步,以至于最后就只能在執行死刑的方式上做文章,也就是各讓一步,死刑可以保留,但是執行方式不要那么殘酷。
在這個問題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也都在趨向這個“各讓一步”的共識。但是看到這則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的《布告》,總覺得槍決有必要存在。這種存在不是無差別的存在,而是對于那些惡魔中的戰斗機,就不要把他們當人看了,自然也就沒必要放在“各讓一步”的共識里衡量了。
我們都清楚,法律層面的霹靂手段除了懲處的意義,還有威懾的意義。可對于大多數人來講,不作惡不是因為法律的威懾,而是因為本身不想那么做。如此一來,槍決的意義就指向了絕對的懲處,也就是對于十惡不赦的一種剛性打擊。
可能有人會說,槍決加害者受害者也活不過來,沒必要在執行方式上變本加厲。這話也對也不對。對在于結果而言加害者怎么都是死,不對在于加害者的死法對于受害者家屬是有區別的。畢竟人之常情:“我的親人被你害得那么慘,你死的怎么能那么輕松”。
是啊,原諒是不可能的,不如讓仇恨具象化也好。因為人世間的秩序不只是理性和人文就能揉順的,還需要愛恨情仇,還需要我執報復,尤其回到具體人和他們的親人,最真實的存在就是“我不能讓你白白慘死”。就此理解這宗強奸殺害案,或許才能更好地托出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這則死刑《布告》的初衷。
一定程度上,引爆網絡應該是可預料的結果。但是這么做卻可以撫慰受害者的親人,因為當社會上大多數人都義憤填膺時,仇言怒語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性關懷。雖然這種關懷是虛幻的,但是面對“一個人的慘死”,又有什么更好的辦法呢?
網上有人提到“犬決”、“炮決”,雖然大家都知道是在“開車”、是在“起哄”。但是面對一則被媒體們打碼的死刑《布告》,無論出現怎樣的聲音也都是正常的。說到底,只有一個社會敢于真正面對極惡,我們才有希望把極惡扼殺在搖籃里。
另外,可能是人們聽過太多的假新聞,竟然在死刑《布告》沖上熱搜后,還親自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求證,結果是“網傳死刑《布告》屬實”,最關鍵是“強奸殺害88歲婦女罪犯已被槍決”。就此而言,這也算得上圓滿的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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