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5月14日,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進行了本賽季第11期裁判評議工作。本期主要評議6個判例,分別來自近期的中超和中乙聯賽,均來自相關俱樂部的申訴。最終評議組認定其中3個判例,在主要判罰決定上存在錯漏判,其中就包括申花球員劉誠宇的進球本該被判無效。
在中超第11輪申花客場3-1擊敗梅州客家的比賽中,劉誠宇在第60分鐘為申花打破僵局。當時申花開出角球后制造了梅州客家禁區內一片混亂。劉誠宇亂戰中補射破門為申花打破僵局,這是18歲的劉誠宇個人中超首球。當值主裁判罰進球有效,VAR也沒有介入。
對于這一爭議進球,評議組一致認為:申花隊踢出角球,之后蔣圣龍頭頂球時,申花另外一位球員陳晉一處于越位位置,并且與對方隊員持續進行拉扯,影響了對方隊員處理球的能力。
按照競賽規則,應視為在越位位置干擾對方隊員的越位犯規。上海申花隊越位犯規在先,進球無效。VAR必須對此越位犯規進行查看和介入。裁判員判進球有效的決定錯誤,漏判越位犯規。VAR未介入錯誤。
如果這球被吹無效,場上比分依然是0-0,比賽走勢或許完全不同,而申花毫無疑問再次從裁判那里獲利,而梅州客家則不幸蒙受損失。本場比賽當值主裁為高鵬,VAR裁判則為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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