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3日),北京下冰雹時,不少正在路上的車主為了安全,緊急把車躲避在了立交橋或過街天橋下,造成后方車輛嚴重擁堵,引發公眾熱議。有市民表示,此舉不負責任,不僅導致交通擁堵,還置他人安全于不顧;也有市民認為,此舉屬于“緊急避險”,可以理解。那么,緊急避險能否成為免責的理由?
視頻畫面顯示,一處立交橋下,幾輛車并排停在了橋下躲避冰雹,直接導致后方車輛無法通行,這也引起了一些后方車輛的不滿,認為這幾輛車過于自私。對于這幾輛車的行為,專家怎么看呢?
中國政法大學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 鄭飛: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這個時候他們看到前面有冰雹,首先是靠邊停車,至少是要讓出一個車道,這種是正常的處理。但是在緊急情況之下,大家都看到前面確實有危險,他不可能冒著危險再前進,這種情況下臨時停車,我覺得算是一種緊急避險。這是趨利避害的本能,有一句話叫,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專家表示,為了緊急躲避突如其來的冰雹,車主臨時停車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的一種表現。但如果遇到后方有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前方的避險車輛還是要避讓的。
中國政法大學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 鄭飛:但如果有救護車,或者其他的一些緊急情況,這個時候車輛可以在橋底挪一下,空間還是挺大的,讓那些車緊急通過。
專家提示:
遇需緊急避險的臨時停車,應盡可能停靠到路邊等安全區域,開啟雙閃示警燈,盡可能避免完全堵塞道路;
在雨勢或者冰雹小了要盡快駛離,保障道路暢通。
如果超過必要的度,造成了更大的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那就可能會面臨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民事賠償。
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張柱庭:我們在避險的時候,要做到一個比例原則,保障的、保護的安全和可能遭到的損害要合乎比例。避險不當又造成新的更大的危害,那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 鄭飛:如果冰雹天氣中以橋洞作為避險地點,但是長時間???,甚至阻礙了公共交通,引起了交通擁堵或者事故的,就要看具體的情況,看是否超過了一個必要的避險限度。如果超過了,可能會造成交通中斷,侵害其他車輛的避險機會,有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和相應的民事責任。
被冰雹砸壞的車,保險給賠嗎?
昨天,北京的冰雹下得猝不及防,大家很關心的一個問題是:被冰雹砸壞的車,保險給不給賠?
得先看“保單身份證”。2020年車險改革后,冰雹、暴雨這些自然災害都明明白白寫進車損險里了。您要是投保了車損險,那冰雹把車身砸凹了、玻璃震碎了都能賠??梢侵煌侗A私粡婋U或者三者險,那就沒法賠了。
如果您的車輛停在消防通道、禁停區或未施劃停車線的路邊,即便被冰雹砸壞,保險公司也可能拒賠,因為這屬于車主存在過錯。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不光是車被冰雹砸了能賠,買了財產險的個體商戶、企業、農戶,這次受災了都能賠。不過,有的險種要求在24小時內報案。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