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婆上線7,女權的類型、平權與平等的區別。
1、性奴隸---女性附屬于男性---男女權利平等---女性平權---女權至上,簡單概括一下女性權利的這五種類型。
2、先說“性奴隸”,其實這不是男性女性對立的問題,而是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對立的問題,在奴隸社會里,被統治階級的男女都是奴隸,女性是性奴隸,男性是苦力奴隸。
3、再說“女權至上”,真正的女權至上可能就四個人,女兒國國王,武則天,慈禧太后,坦格利安家族的風暴降生丹妮莉絲、鐵王座的合法繼承人、安達爾人和先民的合法女王、七國守護、龍之母、草海上的卡麗熙、不焚者、解放者(哦,特別解釋一下,這真的是,“一個”人)。
4、二再說“女性附屬于男性”,上一遍“九婆上線6”中已經提過,古代女性被認為是男性的附屬物,在家從父、出嫁從夫。
5、極端兩端的“性奴隸”和“女權至上”現在社會基本都沒人會提,因為這太突破現代價值觀了,古代社會舊文化制度下的“女性附屬于男性”在近40年也沒人會提了。
6、三再說“男女權利平等”,這個也是沒有爭議的,因為現在全世界的共識都是開始認可人人平等的觀念,當然就包括男女平等的觀念。
7、最有爭議的是現在極端女權運動(號稱打拳的)提倡和鼓吹“女性平權”,這要求社會上所有權利和資源“男女平分”,比如說,24個國家領導人就要平分為12男和12女、清華招生3000人就要平分為1500男和1500女,這其實就是左派提出的“結果公平”理念,我本人不贊同此類觀點,我傾向于右派提出的“機會公平”,機會公平和程序公正才能達成結果公平,而如果由結果公平倒推則只會滋生更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我贊同“男女平等”而不是“男女平分”,贊同誰優秀誰上,假如女性優秀,女性占據社會全部資源和份額,那也只是我們男性的不努力和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自食其果。
8、最后補充一點,我們以前學到的知識也是不完整的,我也一直以為原始社會的母系社會就是“女性掌管一切的母權制度”,相反,最近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經過深入研究、仔細考察后認為并不存在真正意義的母系部落,學者學家認為在這些原始野蠻的狩獵采集部落里,女性的權力并不比男性大,甚至要遠低于男性。所以,從古至今基本都是男權社會,近現代從二戰后才開始慢慢講男女平等的觀念,絕大多數國家也是從最近40年才開始把“男女平等”寫進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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