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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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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教育部等三部門《關于實施新時代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的意見》(教基〔2023〕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2025〕1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閩教基〔2025〕5號)等有關招生入學工作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鞏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
(一)強化政府法定責任。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以及近年來上級有關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政府法定責任,加強對轄區內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統籌管理,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切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全面排查本地已有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內容,堅決糾正或廢止不符合國家和省級、市級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關規定和做法。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各地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二)加強學位資源供需調配。各地要按照常住人口規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資源,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機制,加強學位動態調整和余缺調配,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健全常住學齡人口變化監測預警制度,開展各學段入學人數和現有學位摸底,提前做好預判應對。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增加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加大公辦學位供給力度,推進優質公辦學校挖潛擴容,妥善解決教育資源供需矛盾。
(三)常態化抓好控輟保學工作。各縣(市、區)要繼續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12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臺賬管理健全聯控聯保機制的意見》(泉教辦綜〔2020〕19號)等文件要求,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堅持和完善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通過“四查三比對”“鐵腳板摸排”等方式摸清底數,建立適齡兒童臺賬(含隨遷子女)、疑似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失學輟學學生臺賬等“三本臺賬”,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指導學校堅持實事求是,并于每月23日前動態更新疑似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并報市教育局備案。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會同學校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密切跟蹤“小升初”小學畢業生去向,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開展“小升初”學籍接續學生專項排查,密切關注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賬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并加強勸返復學工作。要組織認真比對轄區內各小學的畢業生花名冊和各初中學校的初一新生花名冊,發現未被轄區內初中學校錄取、未到校實際注冊就讀、學籍未及時轉接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跟蹤臺賬,發現疑似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書面報告生源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保小學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對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四)完善特殊群體入學政策。各縣(市、區)要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1.隨遷子女。①各縣(市、區)要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強隨遷子女教育關愛和人文關懷,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鞏固并穩步提升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要結合實際制定政府購買學位的具體辦法,優先將隨遷子女占比較高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政府購買學位范圍。②對隨遷子女和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平等對待,促進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融合成長。隨遷子女轉學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③認真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對回我市戶籍地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戶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考試招生報名服務工作,保障隨遷子女能在戶籍地順利參加中考。④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材料要求,對需要進一步核實居住證信息的,相關學校要及時匯總上報教育行政部門,由其統一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核驗。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具體辦法和工作流程。
2.殘疾兒童少年、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堅持分類安置,經評估認定為適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普通學校就讀;對認定為不適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學習的殘疾兒童少年,應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要建立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健全與公安、檢察、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加強教育保障和關愛保護,優先保障寄宿、交通、營養需求,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3.教育優待對象。嚴格按相關政策認定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要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和服務措施,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不得隨意擴大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象范圍。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視同當地居民子女,要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在泉臺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子女入學,由所在縣(市、區)結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優質公辦初中就讀。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市就讀初中的,依據《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閩政辦〔2018〕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適齡子女、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及其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初中學校就讀。根據《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營龍頭企業培優扶強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4〕9號)精神,市、縣兩級拿出一定優質公辦學位給予支持。
二、落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要求
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門科學確定招生范圍、核定招生計劃,實行平等對待、同步招生、規范錄取。
(一)科學編制招生計劃
1.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科學合理劃定片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穩妥推進多校劃片招生改革試點,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實行小升初單校劃片、對口直升的,要均衡配置初中教育資源,縮小片區間差距。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公參民”學校轉辦為公辦學校等情況的,各縣(市、區)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時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凝聚共識,確保平穩。要明確新建學校招生范圍,健全新建小區對口學校劃分工作機制。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辦學承載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確的規則錄取,未錄取的學生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
2.統籌調控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繼續落實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有關文件要求,統籌調控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確保各縣(市、區)民辦義務教育規模占比原則上不超過去年。對存在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大校額、大班額等問題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視情況核減招生計劃。對于上一年度出現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等問題的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核減招生計劃。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民辦學校開展全面排查,對有停辦風險的,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確保社會穩定。各民辦中學不得在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前提下,私自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招生簡章和宣傳。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面向所在縣(市、區)招生未招滿且審批機關為泉州市市級及以上的民辦初中學校,經申請、審批同意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面向全市和跨泉州市域招生。《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統計表》見附件1。
3.切實落實消除大班額規劃。各縣(市、區)初中每個班級控制在50人以內,確保初中起始年級不出現56人及以上大班額,51-55人班額比例按規定控制在10%或15%以內并逐年下降,各縣(市、區)要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創建工作做好起始年級班生額控制。對轄區內可能新增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特別要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確保不產生新的大班額。學校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
4.優化初中學校結構和布局。立足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戶籍制度改革、租賃住房改革試點等,優化調整初中學校結構和布局,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確保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初中教育創造條件。要科學布局公辦初中學校,多渠道增加公辦初中學位供給,堅決防止將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向市場。民辦初中招生規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公辦初中教育資源相對不足的縣(市、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可通過與民辦學校簽訂“委托協議”購買服務方式,招收轄區內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以及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該部分招生名額納入本縣(市、區)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并向我局報備后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5.市直學校初中招生計劃。市直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所在地的區教育局統籌管理,具體招生方案由所在區教育局制定并報我局批準同意后公布實施。2025年,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市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鯉城區計劃招收分別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豐澤區計劃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學(城東校區)計劃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計劃招收800人;華僑大學附屬中學計劃招收45人。
泉州市培元中學北峰校區計劃招收200人。
泉州外國語學校、泉州實驗中學(圣湖校區、濱江校區)、仰恩大學附屬中學等市直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數見附件1。
(二)規范招生方式和程序
1.招生工作方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健全公平的入學管理機制,科學制定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細化招生辦法,明確初中招生劃片入學模式、升學流程及入學辦理方式。
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的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須于5月23日前報我局批準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實施,其他縣(市、區)的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須于5月23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于5月26日前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其招生簡章應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辦學特色、不違規招生承諾等。
2.招生方式。公辦初中學校實施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報名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應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完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辦法,不得采用評測、面談、收取簡歷等方式變相選拔學生;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對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理轉學應嚴格審核,嚴禁違規辦理轉學。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報名招生,允許學生兼報。
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應一次性全部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外校的,按本工作方案的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組織錄取。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須于5月19日前,匯總區域內有小學畢業生的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名單(須附佐證材料),蓋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
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學校,目前在讀學生當年小學入學時,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學校當時已向家長承諾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應年級可按相應比例校內直升,但必須按照上述一貫制學校的招生錄取辦法并納入提前批。該部分民辦學校須于5月19日前,將學校所承諾內容(須附佐證材料),經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后將紙質蓋章版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從2020年秋季起,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初中學校申請一貫制辦學的,應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從批準當年招收的小學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一貫制學校的招生錄取辦法,并應在小學招生報名時向家長公布。
3.招生流程。2025年我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具體步驟為:
提前批: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第一批:民辦初中學校面向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
第二批:泉州市市級及以上審批的民辦初中學校,若在第一批結束后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經批準的第二批招生范圍內進行補招。補招必須嚴格按本工作方案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實施。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辦學校錄取。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招生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民辦初中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可在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結束后,向民辦初中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自主招生補錄并遞交其方案,經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按規定的招生范圍進行自主招生補錄,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若擬錄取其他公辦初中學校對口直升的招收對象,民辦初中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于8月15日前發函至原對口直升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征得原對口直升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錄取。
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和制定具體操作規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并組織公民辦中小學校校長、小學畢業生家長等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由派位結果的錄取學校辦理錄取手續,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2025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統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公辦初中學校實施初中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等錄取方式招生的,由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一經產生,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見附件2。
4.2025年我市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各校應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確認學籍,并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必須統一)。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統一安排的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報名具體時間、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等政策和具體辦法及時向社會公布。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招生入學信息化管理平臺,按“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等有關要求,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全市公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結果都要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作為學生均衡編班和學籍接續的依據。
5.嚴格管控特定類型招生。根據省教育廳部署,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以及外語、體育、藝術等特定類型招生全面實行市級審查、省級審核制度,開展招生項目評估,建立招生項目臺賬,從嚴控制學校數量、招生規模、招生范圍。經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要及時將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養方案等向社會公布,錄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關要求在規定范圍內公示錄取結果。全面清理未經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市、縣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外語、體育、藝術類項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開展語言、體育藝術方面的興趣潛質素養考察,不能開展其他文化科目測試。青少年足球、籃球、排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招生。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體育人才保障促進競技體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4〕3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落實青少年足球人才招生政策擴大人才培養規模的通知》(閩教辦體〔2024〕11號)等文件要求,我市適時推進遴選部分初中學校試點開展泉州市青少年體育人才“一條龍”貫通培養,具體實施年份、試點初中學校以及招生辦法由市教育局體衛藝語科另行公布。
6.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民辦初中學校上述有關申請照顧對象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并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列入政策照顧對象,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對象數量后的剩余計劃數。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民辦學校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7.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縣(市、區)要健全初中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8.推進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編班。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中學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號)等省、市文件要求,扎實推進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統一編班軟件供全市初中學校統一使用,全市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現場均衡編班,所有初中學校應公開編班方案、公開編班過程、公開編班結果,確保編班工作規范運行。已編好班級的學生名單三年內不中途變動,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班級的,學校須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進行。
9.持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指導學校強化課堂主陣地作用,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學校要強化課程意識,優化教學方式,堅持教學相長,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和跨學科主題教學,教師課前要指導學生做好預習,課上要講清楚重點難點、知識體系,要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輔導,支持有條件的初中學校探索開展基礎性課程(主要在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中選擇進行)分層走班教學改革,但分層走班教學應以行政班為基礎,不得以此為名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學期結束之前進行,學校分層走班教學實施方案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為穩妥推進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我市探索搭建聯合培養平臺、引入優質高校資源、體系化教育教學改革等,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探索構建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生成長成才的體制機制,著力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三、營造依法規范陽光招生環境
(一)加強組織宣傳。各地各校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固樹立科學教育觀和正確政績觀,廣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五育”并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按照“分級審批、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管理體制,落實好民辦初中招生管理職責,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各縣(市、區)要將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各項要求落實到今年的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步驟和責任分工,形成嚴抓嚴管的工作態勢,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門戶網站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和具體辦法,并暢通政策咨詢渠道;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監督。要主動會同相關部門排查并整治對規劃或建設中的教育設施作就讀承諾等誤導宣傳的房地產廣告。2025年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咨詢聯系電話見附件3。
(二)完善應急預警。建立健全初中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規范招生入學信息發布,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對學位供給緊張的區域,要盡早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加強風險評估和處置應對,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見附件4),嚴格執行“公民同招”規定,嚴肅同步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嚴禁初中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所有公民辦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違反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爭搶生源。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不得以寄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并進行亂收費,嚴格執行民辦初中學校收費公示制度,民辦初中學校須與錄取學生逐一簽訂《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見附件5,承諾書由錄取學校統一印制),簽訂后各持一份備存。
(四)從嚴監督問責。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要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主動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逐一認真核查處置,建立臺賬并形成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違規查處登記表,要加強對群眾關注、輿情較多的地方和熱點學校的指導,對發現的問題要責成地方和學校立行立改。要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規范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不得招收借(寄)讀生,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縣初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控輟保學工作和學籍管理情況的專項督查。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可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方和學校,嚴肅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責任,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附件:1.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統計表
2.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3.2025年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局初中招生入學
工作咨詢電話
4.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5.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6.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7.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8.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9.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10.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附件1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統計表
附件2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根據上級有關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本著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規范程序、服務學生的原則,制定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一、報名對象
具有我市戶籍或我市小學正式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含符合報名所在縣(市、區)初中招生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等〕
二、報名時間
1.第一批:2025年5月26日8:30至2025年5月29日18:00;
2.第二批:2025年6月24日8:30至2025年6月25日18:00。
三、招生范圍和計劃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表》見附件1。
四、報名和錄取辦法
1.報名平臺: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czxt.qzedu.cn)。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實行統一網上報名。任何學校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
2.報名方式:學生和家長需帶身份證及戶口本到所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見附件6)后再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
如果報名學生屬于小學階段未在戶籍地就讀、欲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的,學生和家長需帶戶口本及《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見附件7)事先前往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如果報名學生既有我市學籍又有我市戶籍(居住證),可自主選擇學籍所在地或戶籍(居住證)所在地進行報名(不得兼報),選擇回戶籍地(居住證)報名的學生須參照上述流程報名,具體報名條件須符合所在縣(市、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
3.報名志愿批次設置(《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見附件8)
(1)提前批: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2)第一批:民辦初中學校面向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設5個志愿)
(3)第二批:泉州市市級及以上審批的民辦初中學校,若在第一批結束后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經批準的第二批招生范圍內進行補招。(設5個志愿)
4.招生派位實施主體: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的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統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
5.錄取方式順序:按志愿填報順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錄取,被前一個批次錄取的學生將不再參與下一個批次的錄取。派位時,每個填報該批次志愿的學生都會獲得一個隨機號,學生根據隨機號遞增順序排列進行投檔。即對同一志愿填報同一所學校的學生是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進行投檔的,學校只有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時,才進行第二志愿錄取;第二志愿錄取不滿時,再進行其他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直到錄滿為止。
6.報名資格審核:由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登錄平臺審核報名學生信息。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報名的,報名時應提供《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等材料,具體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并公布實施,經審核通過后學生及家長方可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報名。雙(多)胞胎子女申請以捆綁方式、用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的,應填寫《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見附件9),具體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并公布實施,經審核通過后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對學生信息進行捆綁,派位結束后再申請捆綁的不予受理。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上述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填寫的《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見附件10)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匯總確認。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上述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并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將《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的照顧對象名單及其登記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7.網上報名流程
(1)學生和家長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附件6)。
(2)學生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czxt.qzedu.cn),通過輸入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手機驗證碼、個人郵箱等信息進行注冊,同時填報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系統提示“無效的報名信息”或“未簽訂相關承諾書”而無法注冊的學生,請與報名點聯系核實。
(4)學生需要牢記本人設置的登錄密碼,為以后查詢信息、修改信息、確認信息時使用。
(5)學生要按照網頁上的說明,準確地填寫每一項內容。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刷新填報界面或再次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對已提交的信息進行認真核對,確保其準確無誤,報名截止后報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請以捆綁方式參加電腦派位的雙(多)胞胎學生應分別注冊、填報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獲得不同的報名號,屆時取報名號中較小的進行派位。
8.派位結果分批次通過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發布,學生自行根據賬號密碼登錄查詢。
五、2025年我市初中招生時間安排
時間
工作
5月26日至29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網上報名;各縣(市、區)陸續啟動公辦初中學校報名工作
5月30日至6月3日
審核政策照顧對象資格
6月14日至6月17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6月24日至6月25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網上報名
6月28日至6月30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7月5日至7月30日
公辦初中學校以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等方式招生
8月20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8月25日前
全市公民辦初中學校通過全市統一的均衡編班軟件完成初一新生編班工作
六、其他事項
1.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收費有別于公辦初中學校,學生和家長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前,務必要先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根據學生個性、家庭經濟狀況等實際,理性填報志愿,填報志愿前在報名點填寫有關承諾的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2.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持續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關工作。
3.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附件3
2025年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局
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咨詢電話
縣(市、區)
教育局
咨詢電話
鯉城區
0595-22382914、0595-22773303
豐澤區
0595-22508505
洛江區
0595-22659339
泉港區
0595-87971128
臺商區
0595-27395510
開發區
0595-28987868
晉江市
0595-85688012
石獅市
0595-88886004
南安市
0595-86367821
惠安縣
0595-87375797
安溪縣
0595-23220785
永春縣
0595-23878882
德化縣
0595-23512673
附件4
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1.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或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3.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4.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5.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8.嚴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以及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
9.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以及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附件5
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為規范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特此如下承諾:
一、民辦普通初中學校鄭重承諾:本校嚴格按照泉州市或學校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招生收費,并出具法定票據,不違規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助費、贊助費、擇校費等任何費用。市或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如下:
1.學費: 元/人.學年;
2.住宿費: 元/人.學年;
3.另有收取代辦費和服務性收費,具體項目和標準可咨詢學校,聯系電話: 。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遵循“學生自愿、事先公示、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4.自愿接受社會監督,若有違反上述規定,從下一年度起,減少初中招生計劃,取消當年學校及校級領導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二、家長和考生承諾:
1.本人已經明確經泉州市或學校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該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收費項目和標準,自覺繳納符合規定的費用,拒絕繳納任何其它費用,如捐助費、贊助費、擇校費等。如果發現學校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將及時向泉州市發改部門、泉州市教育局等部門舉報,泉州市發改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泉州市教育局舉報電話:22783859,22782502,22782219。若本人有違規繳費,后果自負。
2.本人已經明確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規定清退:(1)按學年進行收費的清退規定:繳費后未入讀的、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分別按學年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的90%、80%、50%予以清退;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2)按學期進行收費的清退規定:繳費后未入讀或入讀未滿一個月的,按學期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的70%予以清退;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民辦學校(蓋章): 校長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學籍號:
家長(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6
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本人結合孩子個性、家庭實際狀況,決定讓孩子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搖號,并對以下承諾事項負責。
本人及孩子已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知曉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規則:報名學生一旦被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將不得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不再參加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
報名點(畢業小學): 報名號:
家長(監護人)簽名: 學生簽名:
附件7
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國學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籍所在省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標識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生系我校________年即將畢業的學生,目前在校就讀,該生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小升初報名。
學籍校(蓋章)
學籍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注:本聯系函需附上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作為附件材料。
附件8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泉州市_______縣(市、區) 報名號__________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月
年月
相片
全國學籍號
畢業學校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籍所在地
(市、區)
鄉鎮
(街道)
(社區)
志愿信息
提前批
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直升
直升志愿:
第一批
面向本縣(市、區)招生的民辦初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第二批
招生計劃未完成、面向部分外(市、區)招生的民辦初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錄取情況
錄取學校:
初招管理部門意見:
初招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9
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1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2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3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市、區)
鄉鎮
(街道)
(社區)
家長(監護人)
稱謂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稱謂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意見
家長(監護人)
以上學生為雙(叁)胞胎,本人同意將他們簽約捆綁以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
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審查意見
學校(公章)
填表說明
若簽約人員為兩人,在“學生3”的“姓名”欄內填“無”
附件10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_______縣(市、區)報名學校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籍貫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畢業學校
現居住地址
全國學籍號
照顧類型
學生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1.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
2.民辦學校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3.民辦學校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該表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匯總確認。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上述三類對象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后,將該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4.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審核后的照顧對象名單及其登記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5.本表一式三份。有關欄目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2025年我市市直初中招生計劃如下
2025年,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鯉城區計劃招收分別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豐澤區計劃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學(城東校區)計劃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計劃招收800人;華僑大學附屬中學計劃招收45人。
其中,2025年我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如下:全部招生10930人,比去年減少481人,鯉城區減少282人,豐澤區減少110人。
想報名實驗/外國語有什么要求?
目前實驗豐澤、鯉城校區都僅面向本區招生,有本區戶籍/學籍都可以參與搖號,豐澤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半年以上兩證+社保)也可以搖實驗,鯉城隨遷子女小升初由區政府統籌升學!
外國語除了第一批面向本區招生,在第二批還有面向外縣市區招生,作為跨區升學熱門初中,往年在第二批搖號都會招滿。
2024年泉州民辦初中繼續縮招,實驗圣湖校區縮招14人、濱江校區縮招6人,城東校區縮招2人。
到了2025年泉州民辦初中繼續縮招,泉州外國語縮招15人、現代中學縮招199人,科技中學縮招101人,劍影學校縮招110人,仰恩大學附中縮招30人,泉港培文縮招80人,晉江市陳埭弘微學校縮招90人。
2025年泉州民辦初中新增擴招的有:鯉城實驗中學擴招33人、晉江季延初級中學擴招90人,石獅市中英文實驗學校擴招119人。
相較2024年,2025年沒有晉江市新塘荊茂學校,晉江市拔萃雙語學校更名為晉江市偉冠雙語學校,縮招了40人。
p,s:無論是實驗還是外國語,小升初報民辦都要先填民辦承諾書哦~
后續小升初回原籍、報名、搖號結果泉州熱享都會發文跟進,持續關注我們哦~
5月14日,《2025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臺。現就普遍關注的政策解讀如下:
01
今年《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教育部確定的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持續部署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去年以來,國家和省陸續出臺重要文件對初中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包括《教育部關于印發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的通知》(教基〔2025〕1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閩教基〔2025〕5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12號)等有關文件,泉州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旨在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鞏固招生改革成果,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02
今年《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今年《方案》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主要內容包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落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要求,營造依法規范陽光招生環境等三個部分,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合法入學權益為原則,依法實施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初中教育。
03
今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如何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初中繼續實行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報名招生。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繼續統一由泉州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當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沒有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派位過程全程接受監督,邀請公證處、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新聞媒體參加,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
04
今年泉州市初中如何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繼續統籌調控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確保各縣(市、區)民辦義務教育規模占比原則上不超過去年。對于上一年度出現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等問題的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核減招生計劃。要求各民辦初中不得在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前提下,私自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招生簡章和宣傳。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下達招生數10930人。
05
泉州市如何保障隨遷子女在初中階段平等升學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一直以來是泉州市的亮點之一,今年泉州市繼續堅持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升學入學,在初中入學上,認真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在就讀過程中,隨遷子女和本地戶籍學生在初一入學時都是統一應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均衡編班,統一管理,平等對待。在中考中招上,非泉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泉州市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以在現學籍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與泉州戶籍的考生一視同仁。
06
泉州市如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平等入學?
要求泉州市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堅持分類安置,經評估認定為適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普通學校就讀;對認定為不適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學習的殘疾兒童少年,應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要建立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健全與公安、檢察、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加強教育保障和關愛保護,優先保障寄宿、交通、營養需求,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07
今年泉州市有哪些教育優待照顧對象?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視同當地居民子女,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在泉臺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子女入學,由所在縣(市、區)結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優質公辦初中就讀。外籍學生申請在泉州市就讀初中的,依據《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閩政辦〔2018〕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適齡子女、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及其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初中學校就讀。根據《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 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營龍頭企業培優扶強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4〕9號)精神,市、縣兩級拿出一定優質公辦學位給予支持。
08
今年泉州市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畢業生還能優先直升嗎?
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學校,目前在讀學生當年小學入學時,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學校當時已向家長承諾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應年級可按相應比例校內直升,但必須按照上述一貫制學校的招生錄取辦法并納入提前批。從2020年秋季起,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初中學校申請一貫制辦學的,應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從批準當年招收的小學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一貫制學校的招生錄取辦法,并應在小學招生報名時向家長公布。
09
今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具體步驟是什么?
1.提前批: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2.第一批:民辦初中學校面向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
3.第二批:泉州市市級及以上審批的民辦初中學校,若在第一批結束后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經批準的第二批招生范圍內進行補招。補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實施。
4.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辦學校錄取。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招生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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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的政策是什么?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民辦初中學校上述有關申請照顧對象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列入政策照顧對象,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對象數量后的剩余計劃數。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民辦學校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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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初中分層走班教學改革?
初中分層走班教學改革出發點在于因材施教,需要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輔導,涉及教學內容的分層處理、學生的分層安排及動態調整、分層學科教師的合理安排、有針對性的教學、評價方式的改進、分層教學效果的評估等。因此,分層走班教學改革應穩妥推進,支持有條件的初中學校探索開展基礎性課程(主要在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中選擇進行)分層走班教學改革,但分層走班教學應以行政班為基礎,不得以此為名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學期結束之前進行,學校分層走班教學實施方案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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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泉州市對于特定類型招生的規定是什么?
今年泉州市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部署,要嚴格管控特定類型招生。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以及外語、體育、藝術等特定類型招生全面實行市級審查、省級審核制度,從嚴控制學校數量、招生規模、招生范圍。市、縣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外語、體育、藝術類項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開展語言、體育藝術方面的興趣潛質素養考察,不能開展其他文化科目測試。青少年足球、籃球、排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地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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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泉州市初中招生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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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咨詢初中入學業務,要撥打哪個電話呢?
可以撥打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初中招生入學科室的聯系電話。鯉城區22382914、22773303;豐澤區22508505;洛江區22659339;泉港區87971128;臺商區27395510;開發區28987868;晉江市85688012;石獅市88886004;南安市86367821;惠安縣87375797;安溪縣23220785;永春縣23878882;德化縣2351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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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泉州市教育局、泉州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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