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違停圖方便
貼條罰款也認了……
誰知遇上交通事故
違停也要擔責?
此前,無錫張女士騎電動車回家
不慎被一輛機動車撞傷
事發時
路邊有四輛違停車
張女士將肇事司機
以及四輛違停車的車主
全都告上法庭
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
梁溪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事發當天
張女士騎車在人行橫道上過馬路
但被小李駕駛的汽車撞倒
經司法鑒定
張女士不僅有腦外傷
還因傷導致精神障礙
被評定為七級傷殘
因各方無法對張女士的損失協商一致
無奈之下
張女士只能將小李
以及四位違停車輛車主一起告上法庭
要求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
小李駕駛汽車經過人行橫道時
沒有減速行駛
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張女士經過人行橫道時
沒有下車推行
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事故
四輛違停車輛不僅
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還遮擋其他駕駛人的視線
客觀上造成安全隱患
當其他車輛駕駛人因視線被遮擋
發生交通事故時
違停車輛車主依法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法院根據各方責任比例作出判決
就張女士因本次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
小李按60%比例承擔事故責任
張女士及四輛違停車輛車主
分別承擔8%的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違法停車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對事故的發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對因機動車違法停車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認定違法停車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說了半天
到底 啥地方能停?
啥地方不能停?
1
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
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編輯:蔚來
校對:繆敏
責 編:壽晨
編審:俞純
來 源 :綜合南京零距離、梁溪區人民法院、山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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