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朋友借車并不是罕見的事,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朋友開口借車,借出去怕自己的愛車損壞發生事故,不借又怕傷了朋友親人之間的感情。
網友咨詢:
把車借給別人開,發生交通事故后誰擔責?
段理律師解答: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段理律師補充: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醉酒狀態,或者以追逐競駛、嚴重超載、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危及公共安全所構成的罪名。借車給醉酒人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對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醉駕行為、實際損害后果等犯罪情節,綜合考慮被告人繳納罰金的能力,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起刑點一般不應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相應情形的罰款數額;每增加一個月拘役,增加一千元至五千元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段理律師
重慶仁慧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商界傳媒集團首席法律顧問,勞動糾紛領域資深律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