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演員劉曉慶被深圳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對此,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啟動調查。
王先生的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通過名下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并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2002年,劉曉慶因稅務問題被刑拘422天。她曾說:“偷稅的事情又不會死嘛,只要不槍斃我,只要放出去,又是一條好漢。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大河報 記者從天眼查平臺了解到,涉事公司為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021年4月,劉曉慶已退出該公司股東行列。目前,該公司已被國家稅務總局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列為非正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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