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一市民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叢臺區一輛印有“綜合行政執法”標識的皮卡車,因前后車牌破損仍上路行駛引發關注。
這位市民稱,5月11日在青年路看到該車前后車牌均嚴重折損,僅能看到“V7R56”,當即提醒車內穿制服的工作人員“車牌損壞應向交管部門申請更換,在此之前不能上路”,但5月12日15時許,其再次在同一路段發現該車仍以破損車牌行駛,遂向當地交警舉報。
從市民提供的現場視頻顯示,涉事車輛前后車牌均呈折疊狀破損,“冀D”字頭被刻意折疊遮擋,僅有部分數字露出。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叢臺一大隊出具的處罰決定書顯示,該車于5月11日16時24分,在新興大街與青年路交叉口東30米處,因“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違法代碼:604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被依法處以200元罰款。
5月1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了叢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就此事作出解釋,稱涉事車輛號牌為冀DV7R56,確屬該局車輛。
“5月6日,我們勸導占道經營行為,當晚車輛停放在道路旁時被商戶惡意損壞。次日發現后我們進行了報警,車輛就一直放在局里沒動。11日有臨時檢查,我們一位新隊員不知道情況,也沒發現這輛車牌損壞就動了車。”工作人員解釋,“這件事確實有我們疏忽的地方,也接受了交巡警處罰。同時虛心接受群眾監督。”
據介紹,叢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就商戶惡意損壞執法車輛車牌一事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目前該商戶已受到了相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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