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18時許,廣州鐵路公安局廣州公安處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
根據通報:2025年5月15日14時許,廣州南站一樓西北區(安檢區外)發生一起持水果刀傷人案件。
幸好,民警及時到場處置,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5歲)當場控制。
案件造成1人受傷,傷者已及時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國家鐵路局公安部的公告?,禁止乘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中包括銳器,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長度超過60毫米?),手術刀、刨刀、銑刀等專業刀具,以及刀、矛、戟等器械。因此,?如果日用刀具刀刃長度未超過60毫米則可以隨身攜帶,超過60毫米則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
雖然通告很及時,但是所透露的信息比較少。不過從幾處關鍵的信息,不難推測出大致的情況。
1,事情發生在高鐵的檢驗口。
這說明,這名男子,并非是有預謀的行兇,應該是普通的乘客,只不過在安檢的時候,與廣州南站的檢驗人員發生了沖突。
2,通報說有一人受傷,但沒有說傷者的身份。
可以推測,受傷的,很可能是檢驗的工作人員,應該是在發生爭執的時候,該男子可能情緒激動,導致了過激行為。
3,持刀者為男子,35歲。
現在是非節假日,而且周中的期間,而且檢驗的時間是下午2點多。因此,可以推測,該男子學歷和收入都不錯,可能是出差或是臨時回老家辦事。
該男子,并非是其他的持刀傷人事件一樣,不是為了報復社會。
所以,真希望,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和交通部門,能夠認真吸取相關的經驗教訓,不要把老百姓視為“非良人”來對待。
什么都不能攜帶,最夸張的是,花露水都是禁止攜帶,坐個地鐵,帶瓶水都是要喝一口。
南站這個事情,難道不是不合理的制度惹的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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