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愛好者在家里放音樂唱歌,嚴重影響周圍鄰居休息,自己卻毫不自知。直到民警來找到他,他還沒覺得自己的聲音到底有多大。在民警與社區網格員向其講解溝通后,他才終于認識到錯誤。
5月10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五龍街道新宮社區接到建工13號樓居民投訴,稱小區內最近這段時間一早一晚有人大聲唱歌、放音樂,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和休息。社區網格員王微立即聯合轄區安順路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經調查,確定了唱歌業主家庭住址,隨后前往涉事業主家中了解情況。
原來,唱歌、放音樂的業主張某(化名)是音樂愛好者,經常在家中自娛自樂。最近一段時間,張某想學唱一首歌,他有一點音樂基礎,便在家練習。張某說:“我在自己家里唱歌咋了,唱歌也不犯法。而且我也沒半夜唱,那我練習肯定會有聲音啊,咋就成了擾民了。”
圖片由社區提供
調解過程中,民警向涉事業主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社區網格員王微則從鄰里和諧的角度出發,耐心溝通。最終,張某認識到錯誤,向鄰居道歉,并承諾調整唱歌和播放音樂時間,并降低音量。
- 龍頭新聞·生活報記者:李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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