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優待證為什么是由各省市自治區的事務廳局發放,而不是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發放呢?
我們可以看到,退役軍人優待證的正面有個發放單位,是各省的退役軍人事務廳。大家可能會疑惑,這本該是退役軍人事務部的工作,為啥由事務廳來發放,而不是事務部呢?就像我們的“光榮之家”牌子,是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監制,但由各省人民政府來發放。
我們知道,退役軍人的很多優待項目,都需要各省人民政府出臺具體規定?;蛟S從這個角度來說,由各省發放優待證,是因為這樣更符合各省的優待政策。要是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制作發放優待證,那就意味著全國享受一樣的優待政策了。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現在最關鍵的一點是,在優待證制作發放的政策里,你在哪個省辦理優待證,就享受那個省出臺的優待政策。至于能否享受其他省份的優待政策,要看當地政策是否對全國退役軍人適用。
比如說,我持有四川的優待證,在四川可以享受四川的優待政策。但我到江蘇去,如果江蘇的優待政策對全國退役軍人適用,我才能享受;要是只對本地退役軍人適用,那我就享受不到。這個道理很簡單。
大家說是不是這個道理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鄭重聲明:本人純屬“野生博主”,既非軍轉部門工作人員,也非行業領域專家,只是一名退役軍官,所有推文均為個人推斷和經驗分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