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利益與風險總是正比關系的,利益越大,風險越高,所以,不能得了利益全靠自己的英明神武,遭遇風險便怨天尤人,總有刁民要害朕。
——坤鵬論
第十三卷第四章(7)
原文:
但這相同的名詞指個別本體,也指意式世界中的本體。
(如其不然,則那個在個別事物以外的,所謂“一以統多”的意式世界中的本體,其真義究又何如?)
解釋:
但是,這同一名詞(哲學中描述本質的術語,比如人、馬、美等)指代的是個別實體,也指代理型世界中的實體,
比如蘇格拉底這個人,這里的“人”即指蘇格拉底,也指理型世界的“人”的理型,
(如果理型世界的實體和具體事物的實體不是同一個意思,那么柏拉圖所說的那個超越具體事物、作為眾多具體事物統一原型的理型實體,到底該怎么理解它的真實含義呢?)
這里,亞里士多德質疑的是:
如果理型世界的實體(如“美本身”)與具體事物(如“美的花朵”)完全不同,
那么這種脫離具體事物的理型究竟如何解釋現實世界?
它如何與具體事物相關聯?
也就是說,如果具體的蘇格拉底和抽象的人不是一回事,那個完美的人的概念(理型),到底算什么?
就像我們說手機,
可以指我們手中具體的手機,也可以指所有手機的共同特征,
哲學家們糾結的是,那個抽象的手機概念真的存在嗎?
這些追問直接戳中了理型論的致命弱點——分離問題。
他指出,如果用同一個概念(比如“人”)既指稱具體個體(蘇格拉底),又指稱理型原型(“人本身”),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
因為具體個體是變動不居的,而理型卻被宣稱是永恒、獨立的存在。
柏拉圖用單一理型(“一”)解釋多個具體事物(“多”)的共同屬性,
而亞里士多德認為這種解釋割裂了本質與存在,不應該將抽象概念當作獨立于具體事物之外的另一種存在。
原文:
意式與參與意式的個別事物若形式相同,
它們將必有某些共通特質。
(“2”在可滅壞的諸“2”中,或在永恒的“2”中均為相同,何以在“絕對2”〈本2〉與“個別2”中卻就不是一樣相同?)
解釋:
如果理型與分有理型的具體事物形式相同,
它們必然是具備了某些相同的特征。
(“2”在可滅壞的眾多“2”中,或是在永恒的“2”中都是一樣,
那為什么在絕對的“2”(2本身)與“個別的2”中就不一樣呢?)
我們還可以用圓的理型來更好地理解一下這段話:
1.畫在紙上的所有具體的圓形(都會消失/不完美);
2.數學中理想的絕對圓形(永遠完美存在)。
亞里士多德想問的是:
如果具體圓形和理想圓形都是“圓形”,它們應該有某些共同點吧?
為什么我們說“兩個蘋果”和數學里抽象的“2”時,大家都懂這是“2”,
但具體事物的“2”和理型世界的“絕對2”卻被認為是不同的東西?
正如:
你畫的所有三角形(不完美)和幾何學定義的完美三角形,
它們明明都叫“三角形”,為什么說前者會消失,后者卻永恒?這不矛盾嗎?
再比如:
我們拿出兩塊餅干教孩子說,這是2,又在紙上寫下2,說這也是2。
亞里士多德的質疑是:
如果餅干的2和紙上的2都是同一個概念(名詞),它們應該有共同點吧?
但是,如果紙上的2是永恒完美的(柏拉圖的絕對的2),餅干的2是會消失的,
為什么我們能同時用一個名詞2來稱呼它們?
還比如:
你家養的小狗會老會死,
童話里的完美狗永遠不會老不會死,
如果都叫狗,憑什么說童話里的狗比真實的狗更真實?
這其實還是在質疑柏拉圖把理型與具體事物割裂開的理論。
也就是,如果理型和現實事物共享同一個名字(比如都叫2或狗),
卻又說理型比實物更高級,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原文:
然而它們若沒有相同的形式,那它們就只是名稱相同而已,
這好象人們稱加里亞為“人”,也稱呼一塊木片為“人”,
而并未注意兩者之間的共通性一樣。
解釋:
然而如果它們沒有相同的形式,那么它們就只是名稱相同而已,
這就如同人們把加里亞稱作“人”,而把一塊木片也稱作“人”,
而并沒有注意二者的共通性質一樣。
這句話實際是在揭露柏拉圖理型論中的致命漏洞,
即:如果理型世界和現實世界的事物只是同名不同貨,那么,整個理型論就會崩塌。
在柏拉圖的理型論看來,理型世界和現實世界的關系就像是:正品和山寨的關系。
正品的包包(理型)是完美的永恒原型;
山寨貨(現實)是拙劣的摹仿。
但是,至少它們有共同的特征:能裝東西,有相似的外形。
而亞里士多德指出的問題是:徹底的假冒產品,
也就好比,商家說這是LV的包包,而實際發給你的叫LV的電飯煲,
后者除了名稱叫LV之外,完全不具備包包的屬性。
這里面的深意說的是,當理型論者說現實的2摹仿2的理型,必然要解釋清楚,二者究竟共享了什么本質?到底是數學屬性,還是數量關系呢?
如果什么都不共享,2的理型憑什么能作為現實2的原型?
正如我們不能只因為它們都叫LV,就說電飯煲是LV包包的理型的摹仿品。
而這恰恰動搖了柏拉圖整個理型世界的根基,
也就是,如果理型與實物可能只是偶然同名,那么理型論就淪為文字游戲。
就像這段話所說的,給真人(加里亞)和木片都起名叫“人”,顯然它們除了名字相同,沒有任何共同點。
這種批判后來發展成亞里士多德的形式質料說,
主張事物的形式與質料不可分割,反對柏拉圖將理型與現實割裂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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