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線教育的蓬勃發展,網絡課程已成為教學的重要手段和媒介之一。那些打著低價銷售的盜版網課也悄然活躍在各大電商平臺或二手交易平臺,卻不知早已侵害了他人的知識產權,越過了法律底線。近日,徐州經開區法院審結了一起侵害網絡課程信息網絡傳播權案,被告張某被判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3.5萬元。
遠程輔導課件遭復制并低價倒賣
原告某某醫教科技公司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專門從事遠程教育的公司,其推出了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相關遠程輔導課件。被告張某在淘寶網絡購物平臺開設淘寶店鋪,未經授權許可,擅自將原告享有著作權的執業藥師考試相關輔導課件及資料進行復制,并以低廉的價格對外出售,謀取利益。
某某醫教科技公司發現被告的行為后,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訴至徐州經開區法院,要求判令張某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賠償經濟損失。
法庭上,張某辯稱,其沒有侵權故意,網絡上有大量此類店鋪及課程鏈接,系跟風售賣且銷量低。
法院判決停止侵權并賠償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張某擅自在網絡平臺以低廉的價格銷售原告方享有著作權的涉案大量視頻課程,侵害了原告方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等條規定,法院結合張某的侵權行為情節、性質、過錯程度及涉案商標知名度等因素,依法判決張某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萬元。
拒絕盜版 養成為知識付費習慣
目前,網絡平臺上有大量售賣各種網課的商家,原本上千元的網課只要幾十元、甚至十幾元就能購買,商家通過云盤分享課程的方式銷售相關課程,成本低、易操作,許多購買過正品網課的買家也做起了此類的銷售。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上述未經權利人允許私自銷售網課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作品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著作權人應提高著作權保護意識,采取技術防范手段,防止網絡課程被竊取、復制和傳播。網絡交易平臺應當加強技術審核力度,嚴厲打擊盜版產品。對于廣大消費者,盜版產品不僅嚴重打擊了著作權人的創作積極性,更不利于整個社會營造尊重版權的氛圍。希望大家都能養成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為知識付費的習慣,拒絕購買低價盜版書籍、視頻,共同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氛圍。
報送:開發區法院 葉彤 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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