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想到過,修手機、辦卡、交話費竟成信息泄露陷阱,修手機后電話號碼信息被販賣?新辦的手機卡竟接到詐騙電話?交個話費卻莫名其妙注冊了陌生軟件?
5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日前,貴州省黔西南州貞豐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被告人陳某利用聯通授權網點便利,將客戶電話號碼及驗證碼進行出售,非法獲利4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被告人陳某系貞豐縣某手機維修中心的經營者,該維修中心作為中國聯通公司授權網點,可為客戶提供開戶、繳話費、維修手機等服務。在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間,陳某在為客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獲取客戶的電話號碼及驗證碼后,通過微信群出售給微信名叫“乘乘”(劉某,另案處理)的人,對方又將電話號碼和驗證碼出賣給其上家用于注冊微信、抖音、qq等社交媒體賬號,并根據所注冊的賬號類型以一個電話號碼3至30元不等的價款支付給陳某,獲利共計41738.64元。案發后,陳某已全部退贓。
貞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為獲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將為他人提供交話費、開戶及維修手機服務過程中獲取的電話號碼等信息提供給他人,非法獲利四萬余元,情節特別嚴重,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陳某作為中國聯通公司授權的代理商,將為客戶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電話號碼及驗證碼出售給他人,持續時間長、出售數量大,所涉群體基本為老年人,主觀惡性較大,雖有退贓、坦白等情節,但在量刑時已充分考慮,不宜對其適用緩刑。最終,貞豐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所退繳的違法所得41738.64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庭審現場
法院提醒,在“網絡開盒”“騷擾電話”“冒名辦卡”等事件頻發的今天、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至關重要。個人信息安全是人格尊嚴的“防護盾”,泄露可能遭騷擾、侵害;是財產安全的“安全閥”,被竊可能致詐騙、盜刷;更是國家安全的“微細胞”,大量流失可能被利用威脅社會穩定。守護信息安全,需個人警惕、法律護航、社會共治。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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