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9日,安徽宿州。晚18:03分許,15歲的小薛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至路口,無視紅燈、絲毫不減速地駛上人行橫道,結果與右側駛來的一輛直行小轎車發生碰撞。小薛連人帶車被撞翻,其頭部與轎車A柱、地面發生兩次碰撞,因未戴安全頭盔,受到不小的傷害。萬幸當時小轎車采取了緊急避險措施,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經調查 ,小薛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電動自行車經過人行橫道未下車推行、闖紅燈,負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須年滿16周歲。請廣大家長牢記這條法規,切實盡到監護責任,管好家中各類車輛,不要讓未達法定年齡的孩子駕駛各類車輛上路!同時要教育孩子無論是步行還是騎行,都要在過路口時養成左右觀察、遵守信號燈的好習慣!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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