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陽縣訪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以調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最大限度的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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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起因
2024年5月,中陽桃園鑫隆煤業有限公司根據《關于國務院縣委辦山西省礦山安全生產督導工作第一階段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指導精神,作出了《關于對井下55周歲職工調離一線的通知》整改措施,對該公司55周歲以上42名不愿調崗的職工于6月下旬解除了勞動關系,并與之分別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支付其在職期間的工資和一次性經濟補償款。然而職工離職后去社保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時,被告知職工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規定。離職職工感到非常憤慨,隨后撥打12345市長熱線,向縣、市信訪局上訪,引發了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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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
調解員接到委托以后,及時與當事人進行了溝通和了解,從而掌握到:桃園鑫隆煤業有限公司未考慮到離職職工離職后關于失業保險金領取方面的問題,在制作《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時,將解除勞動合同提出申請方寫成離職職工。公司對離職職工承諾解除勞動合同后,并不影響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會積極配合職工給其提供社保等材料。離職職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才被社保部門告知:職工自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政策規定。為此,離職職工認為公司欺騙了他們,并提出補交社保,補發30%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賠償失業保險金的三項信訪訴求。
在經過調解員的耐心傾聽和安撫后,雙方的情緒穩定下來。經反復磋商,最終在人民調解員對當事雙方的耐心勸說下,雙方終于就失業保險金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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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結果
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 離職職工自愿放棄補交社保和補追30%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 中陽桃園鑫隆煤業有限公司,依據離職職工本人的參保信息,參照國家社保局關于解除勞動關系后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規定,給予離職職工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 離職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中陽桃園鑫隆煤業有限公司進行索賠,否則雙倍返還失業保險金,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由離職職工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在《領取失業補償金承諾書》中簽名、打《領條》,然后調解員將該資料交付中陽桃園鑫隆煤業有限公司,由該公司財務室向每位離職職工打款。42名上訪人員中除一名已超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領取外,剩余41人共領取失業補償金795000元。事后經過回訪,離職職工已按約領取了失業補償金,雙方當事人對該案的調解結果都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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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點評
本案是因離職職工失業保險金未能得到落實解決而引發的上訪案件,涉及人數眾多。為了找到矛盾糾紛調解的突破口,調解員全面了解了案件形成的事實經過,然后制定了調解方案。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以情、理、法三個方面耐心地開展調解工作,努力使當事人雙方相互理解,從而接受調解員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調解意見,最終使企業擺脫離職職工信訪纏訴的困境,離職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訪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丨中陽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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