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市羅平縣羅雄街道將未繳納城鄉居民醫保的居民名單公示于眾,名單中甚至出現與明星同名的“劉德華”,引發輿論熱議。當地回應稱此舉為“反向公示”,旨在提醒參保,但律師明確指出,醫保繳費本為自愿行為,公開名單涉嫌侵犯公民權益。這一事件折射出基層治理中“強制”與“自愿”的邊界爭議,更引發對醫保制度普惠性與公民選擇權的深層思考。
一、爭議焦點:自愿參保與基層治理手段的沖突
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以“自愿參保”為基本原則,旨在通過互助共濟機制分散疾病風險。然而,部分基層單位為完成參保率指標,采取過激手段。例如,羅平縣的“掛榜示眾”行為,雖未泄露身份證號等隱私,但將未繳費者姓名公開示眾,本質上帶有“道德譴責”意味,可能引發“污名化”效應。類似現象并非孤例,多地曾出現以“斷保警示案例”宣傳未參保后果,甚至設置“待遇等待期”倒逼繳費。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類做法雖出于善意,卻違背了政策初衷。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楊敏律師強調,醫保自愿性受《社會保險法》保護,基層單位無權以公示、施壓等方式強制參保。政策執行中的“軟強制”若過度,可能削弱公眾對醫保制度的信任,反而降低參保積極性。
二、未繳醫保的風險:從“僥幸心理”到“沉重代價”
盡管基層催繳方式存在爭議,但醫保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視。多地公布的案例顯示,放棄醫保可能使家庭陷入經濟困境:
云南紅河縣張某某因未繳醫保,跌落重傷后自費超7萬元,后續治療費預計達30萬元,家庭不堪重負;
江蘇高郵市金某因斷繳醫保,突發腦膜炎花費10萬元無法報銷,追悔莫及;
陜西漢陰縣某村民患重病后因未參保,全部費用自付,導致“因病返貧”。
這些案例印證了醫保“寧可不用,不可不備”的現實意義。國家醫保局近年通過政務新媒體普及政策,以“一年花380元參保值不值”等通俗議題引導公眾理性選擇,強調醫保是“風險管控”而非“即時消費”。然而,如何讓公眾從“被動催繳”轉向“主動參保”,仍需更人性化的溝通與制度優化。
三、治理創新:從“強制公示”到“正向激勵”
基層醫保征繳難題,本質是政策宣傳與公眾認知的錯位。部分地區已探索更有效的治理模式:
精準宣傳:如關廟鎮通過“線上+線下”結合,用真實案例讓村民直觀感受醫保價值,并為特殊群體提供代繳服務;
政策優化:人大代表建議對經濟困難地區實行“連續參保減免”,減輕繳費壓力,提升長期參保積極性;
技術賦能:國家醫保局利用新媒體平臺打造“有問有答”的互動場景,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將評論區變為政策討論與訴求解決的“加速器”。
這些實踐表明,提升參保率的關鍵在于增強制度吸引力,而非依賴行政施壓。例如,降低山老區居民繳費負擔、簡化報銷流程、擴大異地就醫覆蓋等舉措,更能從根本上消除公眾顧慮。
四、反思與建議: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
醫保制度作為社會保障的“安全網”,需在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間尋求平衡:
法律層面:明確“自愿參保”邊界,禁止任何形式的強制手段,同時對冒用醫保、騙保等行為嚴格執法,維護基金安全;
政策層面:優化籌資機制,探索差異化繳費政策,減輕低收入群體負擔;
治理層面:基層單位應摒棄“指標至上”思維,轉向服務型治理,通過透明化溝通與便民服務提升公眾認同感。
結語:醫保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
疾病風險的不確定性,決定了醫保不應被視為“可選項”。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尊重公民選擇權的同時,以普惠性與便捷性贏得公眾支持。羅平縣的“掛榜”爭議,既暴露了基層治理的簡單化傾向,也為全社會敲響警鐘:唯有通過制度完善、宣傳創新與人性化服務,才能讓醫保從“政府催繳”變為“群眾主動擁抱”的民生工程。
正如網友所言:“放棄醫保如同高速不系安全帶——風險來臨,代價沉重。” 而這根“安全帶”的系緊,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
#不交醫保就掛榜示眾做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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