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建國,四十二歲,在縣城做著一份修理家電的小本生意。老婆張梅是我前妻,我們離婚兩年了。那天,她再婚,我特意從抽屜里拿出兩萬元現金,裝進一個紅色紅包袋里,去了她的婚禮。
“你去她婚禮干啥?”店里伙計阿良皺眉問我,“都過去兩年了,你心里還沒放下?”
我笑笑,把手里的紅包輕輕壓了壓:“她嫁得遠,我給她送個禮,圖個安心。”
其實,心里并不平靜。我們一起過了七年,有過爭吵、有過歡笑。最后因為性格不合,她收拾了行李走了。孩子跟她,我每月按時打撫養費,從不拖欠。可再多的錢,也換不回那個天天回家有熱飯熱菜的感覺。
婚禮那天,我穿得整整齊齊。新郎是她單位的領導,比她大七歲,據說條件不錯。我坐在靠后的位置,看著張梅穿著白紗,一步步走向那個男人,笑得溫柔又淡然。
“林建國?”一個熟悉的聲音叫我。
我一抬頭,是張梅的堂妹。她拉我到角落,張梅悄悄從后門出來,笑著看我。
“你來了。”
我點點頭,把紅包遞給她:“恭喜你,真心的。”
她卻沒有馬上接,只是握了握我的手,像以前那樣說:“你總是這么實在。”
她把紅包收進包里,從袖口里抽出一張紙條,偷偷塞進我掌心。
“別在婚禮上拆,回家再看。”
我愣住,她笑笑,又轉身回去了。
婚禮進行到一半,我就提前走了。回到家,關上門,我才想起那張紙條。
紙條不大,是張折了兩下的便簽,上面熟悉的字體一行行:
“建國,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我不會輕易放手。我知道你不懂浪漫,不會說話,可你從不缺責任和擔當。離婚后那年冬天,你悄悄送來的電熱毯我還在用,女兒的學費你總是提前打過來,從不讓我開口。我再婚了,是啊,人總得向前走。可有些人,這一輩子,不該只是曾經。你一定要好好的,別再總一個人吃泡面。你值得被好好愛。”
我看完那紙條,眼淚嘩啦啦地掉下來,根本止不住。那一刻,才真正感覺到,我們之間,還有多少話沒說清,有多少誤會沒化開。
那年我們離婚,其實并不是因為出軌或者家暴,只是日子太苦太悶。她在醫院上班,我自己在街頭擺攤修東西。錢不多,壓力卻不少。她說我不懂浪漫,不會溝通,說她累,我卻只會應一句“那你歇會兒”。日子像水缸里掉了顆石子,激不起一點浪花。
她走的時候,我送她到樓下,天在飄雪。她回頭說:“建國,我不是不想過了,是我沒辦法再對未來抱希望了。”
我沒留她,因為我不知道留她,是不是對她好。那時我覺得,愛一個人,就讓她過得更好。可原來她要的不是放手,是牽著手一起熬。
那張紙條被我夾進抽屜里的存折本里,每次看到都覺得沉甸甸的。我開始改了生活習慣,不再每天糊弄一口方便面,而是認真做飯,把桌子擦得干干凈凈。
每個周末我都去接女兒,一起去公園、去吃小火鍋。有時候她媽媽也在,我們就坐在一塊聊天,說說孩子的學習,說說天氣。說實話,這樣的平靜,比當年爭吵時的轟烈,更讓我心安。
一次我問女兒:“你媽媽過得幸福嗎?”
她點頭:“媽媽說,她后悔當初不跟你再多吵幾架,吵完說說心里話,也許就不走了。”
我笑了笑,心里像被人輕輕拍了一下。
人啊,往往是在錯過之后,才懂得珍惜。
后來,張梅生了個小兒子,打電話告訴我:“建國,謝謝你當年沒為難我。你是我見過最有擔當的男人。”
我笑著說:“現在說這些,太遲了吧?”
她沉默了一會兒,說:“不遲。你還可以遇見一個愿意聽你說話的女人,她不會像我這樣沖動。”
我沒說話,只是望著窗外,天正好下著小雨。
那張紙條,我一直沒丟。它不是挽回,也不是曖昧,而是一封遲來的理解,一份最深沉的謝意。
我們終究是錯過了,但我們也在錯過中,學會了如何善待別人,也善待自己。
生活不是非得轟轟烈烈才叫好,有時候,一句“你還好嗎”,就能讓人淚如雨下。
如今,我依舊在縣城修電器,生意不大,卻足夠過日子。前妻偶爾帶孩子來看我,我們會像老朋友一樣嘮嘮家常。她丈夫人不錯,對孩子也好,我打心眼里祝福她。
而我,也學會了慢慢打開自己,學會在煙火氣里,留一點溫情給過往,也留一份希望給將來。
那個紙條,我再也沒有讀第二遍。因為每次閉上眼,我都記得上面寫著的每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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