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第七評議組赴粵開展案件評議
庭審結束后,“會診”找不足
“你是否與被害人虛假戀愛?賬戶被凍結是不是你虛構的?直播間收益都流向了哪里?”近日,一起案涉8000萬元的特大網絡直播詐騙案在廣東省東莞市開庭審理。該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以來,第七評議組赴粵評議的首個案件。
“本案指控難度比較大,不僅涉案金額高、詐騙手段新穎、犯罪事實復雜,而且第一被告人王某還拒不認罪,被告人分工不清、相互推諉。”評議組表示,選取該案進行庭審評議,可以充分檢驗公訴人的能力。
與料想的一樣,法庭調查環節中,王某要么回答得模棱兩可,要么假裝不清楚,案件事實和細節模糊不清,給公訴人制造了不小的困難。
“被告人王某,你辯稱被害人沒有經濟損失,為何其打賞和資金投入都由你掌握?”面對復雜的事實證明,東莞市檢察院出庭檢察官黃銘、張麗嫻抓住重點、主動出擊,通過巧妙設問直擊要害、步步深入,使得3名被告人共同經營直播間、通過冒充身份與被害人虛假戀愛后誘騙投資,進而轉移資金等犯罪事實逐步浮出水面。
在法庭的舉證質證和辯論階段,公訴人借助思維導圖向法庭進一步展示了該案的人物關系及資金流向。通過多媒體分組示證方式,公訴人條理清晰地展示了聊天記錄、通話錄音、打賞流水、轉賬記錄等大量證據,以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了詐騙、誣告陷害的犯罪事實,并與辯護律師激烈交鋒。
在長達兩個小時的辯論中,被告人王某及其辯護人始終堅持無罪辯解。為徹底推翻第一被告人的無罪辯護意見,公訴人逐一展示證據,并直截了當:“被告人的行為是不是犯罪,關鍵看被害人的打賞行為是自愿的還是被騙的。被害人在幾個月內打賞數千萬元的行為,顯然不是為了精神享受,而是陷入了被告人虛構的‘投資收益’陷阱,逐步交付財物。被告人的行為本質上是詐騙犯罪。”對于其他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公訴人也逐一有力回應。
經過10小時的庭審,在公訴人的有力指控和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第一被告人王某最終當庭表示認罪。第二、第三被告人也當庭認罪服法。
庭審結束后,最高檢第七評議組對出庭情況進行了點評。“公訴團隊在法庭訊問、舉證質證、辯論回應等環節都制定了規范、全面的預案,準備充分。庭審進程平順有序,實現了指控犯罪和普法宣教的庭審效果,公訴團隊的表現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展現了廣東檢察較高的出庭能力水平。”
評議組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效果予以肯定,認為出庭公訴職責履行到位,并給出改進建議。“認定詐騙犯罪時,思路可以更清晰些,可以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處分財物’的邏輯清晰說理。”“在多名被告人案件中,應結合行為分工和資金流向,精準核算各自犯罪金額。”此外,評議組還對規范制作文書、細化量刑計算、開展封閉發問、加強證據組合等進行評議。
東莞市人大代表、東莞市沉香文化博物館館長黃梅芬觀摩庭審后認為,公訴人代表國家指控犯罪,庭審表現專業、反應迅速、效果良好,“我們不僅近距離了解體會檢察工作,還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檢察日報 高燕艷 袁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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