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萬軍,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本案基本事實及裁判觀點
執業律師麥某波發現北京法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法某公司”)未經其授權,在其運營的“法某”網站及微信小程序中將其列為平臺認證律師,并展示其“執業年限”“勝訴率”“收費標準”等信息,同時標注“請勿私下與律師達成合作”。然而,麥某波從未與法某公司建立合作關系,且平臺展示的執業信息存在明顯錯誤。此外,廣州市律師協會聲明指出,法某公司未經授權公開律師聯系方式等信息,并涉嫌虛假宣傳。麥某波據此提起訴訟,主張法某公司侵犯其個人信息權益及商業利益,要求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并要求北京律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某公司全資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法某公司及律某公司辯稱,其收集的律師信息屬于已公開的執業信息,且處理方式符合大數據行業慣例。例如,“執業年限”系根據律師執業證號推算,“勝訴率”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公開平臺。此外,案涉小程序未正式上線運營,已及時下架。
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法某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主要裁判觀點如下:虛假宣傳與誤導性信息構成權益侵害:法某公司虛構與麥某波的合作關系,誤導消費者誤認為雙方存在合作,截取麥某波的商業機會,侵害其經濟利益及職業聲譽。用戶畫像超出合理范圍:法某公司通過算法生成麥某波的執業能力評價(如勝訴率),但數據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且未履行《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的告知義務,屬于對已公開信息的超范圍處理。股東連帶責任的適用:律某公司作為法某公司唯一股東,未能證明其財產獨立于法某公司,故需對法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法某公司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3000元,律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入庫編號:2025-07-2-369-003;題目:麥某波訴北京法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律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二、法理分析:已公開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邊界與司法認定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企業處理已公開個人信息的行為是否屬于《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合理范圍”。法院結合法理與實務,從以下三方面進行了論證:
(一)處理目的與方式的合法性審查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允許處理已公開個人信息,但要求處理行為必須符合“合理范圍”。根據立法精神,“合理范圍”需滿足兩個要件:目的正當性:信息處理應服務于公共利益或合法商業目的,且不得損害個人權益。本案中,法某公司利用麥某波的信息吸引用戶流量,本質是為自身牟利,但其虛構合作關系、發布錯誤信息的行為,已超出合理商業目的范疇,構成對麥某波職業聲譽與經濟利益的侵害。手段必要性:即使信息已公開,處理方式也需與目的直接相關,并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措施。法某公司未核實信息的準確性,直接通過算法生成用戶畫像,導致錯誤評價廣泛傳播,顯然違背了必要性原則。
(二)用戶畫像的法律性質與責任認定
用戶畫像是通過算法對個人信息進行分析、歸類后形成的個人特征模型。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自動化決策(如用戶畫像)應當保證透明度和結果公平,不得對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本案中,法某公司生成的“勝訴率”等指標,不僅數據來源存疑,且未向麥某波告知處理規則,導致其無法對錯誤信息提出異議。這種“黑箱操作”直接侵犯了麥某波的知情權與更正權。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信息權益不僅包括隱私權,還涵蓋個人對其信息的控制權。即使信息已公開,個人仍有權拒絕他人以歪曲、誤導性方式使用其信息。法某公司通過錯誤畫像截取商業機會的行為,實質上剝奪了麥某波對自身信息的控制,構成對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
(三)股東連帶責任的適用標準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若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身財產,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案中,律某公司作為法某公司的全資股東,未能提交有效證據(如審計報告、財務往來憑證)證明財產獨立性,故法院直接推定其與法某公司存在財產混同。這一裁判思路體現了司法實踐對“刺破公司面紗”規則的嚴格適用,旨在防止股東濫用公司獨立地位逃避責任。
三、延伸思考: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平衡之道
本案判決為類似糾紛提供了重要參考,但也引發更深層思考:如何在促進數據流通與保護個人權益之間實現平衡?首先要明確“合理范圍”的司法標準。建議通過司法解釋或指導性案例,細化《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中“合理范圍”的認定標準,例如引入“場景一致性”原則,即信息使用場景需與原始公開場景基本一致。其次,強化算法透明度與問責機制。監管部門可要求企業公開用戶畫像的基本邏輯,并建立錯誤信息快速更正渠道,避免算法決策成為侵權的“幫兇”。最后,要完善企業合規指引。企業處理公開信息時,應建立內部審查機制,確保信息準確性,并通過彈窗、郵件等方式向信息主體履行告知義務。
本案中,法院的判決不僅維護了個人信息權益,也為大數據行業劃定了合法合規的“紅線”。未來,隨著技術發展,法律需不斷適應新挑戰,在保護與利用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鋼苑民事律師團隊是包頭市優秀專業律師團隊,由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教授張萬軍博士領銜組成,法學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團隊秉持專業、精英、品牌的發展思路,致力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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