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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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達克地區的地域范圍
拉達克的地域范圍究竟到哪里,如何界定,既是一個系統性的學術考證問題,也是一個政治立場的問題。換到地圖上,拉達克的范圍或者它現在所在的“爭議地帶”范圍如何畫?按照印度方面的地圖,甚至國內流傳的部分網絡地圖,大多采用了“約翰遜線”作為中印爭議邊界:即拉達克地區不僅包括目前印度當局占領的拉達克地區(圖1中紅線范圍),還包括存在領土爭端的巴里加斯西部地區,以及為巴基斯坦控制的巴爾蒂斯坦(Baltistan)和中國境內的巴里加斯東部以及阿克賽欽。毫無疑問中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都無法接受這種嚴重違背歷史事實的觀點。
中印邊界爭議的膠著現狀本來就是近現代軍事強權和殖民歷史加上政治博弈的結果,而其中的關鍵就在于對拉達克地區歸屬的判定。然而要厘清拉達克問題,需要進行以下幾個概念辨析:廣義與狹義的拉達克地區以及拉達克的舊指與新稱之間的差異。
4.1 拉達克廣義與狹義之分
4.1.1 廣義的拉達克地區廣義的拉達克地區,即18世紀至查謨土邦吞并前的拉達克王國地域范圍。該區域包括今印度控制的“拉達克中央直轄區”以及劃入喜馬偕爾邦的畢底地區、巴基斯坦控制的“巴爾蒂斯坦”和中印爭議的“巴里加斯”地區。
根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八冊)》清代地圖中所顯示的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的拉達克地區,即圖2所標紅線和黃線內的范圍,其政治中心是今印占區的列城。這一地區位于喜馬拉雅山脈最西段和喀喇昆侖山之間的印度河與什約克河(希歐克河)谷地,東到班公湖—楚舒勒一帶,西以喜馬拉雅山山脊與克什米爾隔山而望,北與今巴爾蒂斯坦北部接壤,南抵薩特累季河(舊稱狼楚河,今象泉河下游),東南與今西藏自治區札達縣相接(圖2)。作者基于ArcGIS數字化,采用北半球阿爾伯斯投影,計算其面積為95783km2,約為9.6萬km2(表2)。
4.1.2 狹義的拉達克地區狹義的拉達克地區范圍指1947年以來屬于“印控克什米爾”的一部分的拉達克地區。印度政府在原“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實際控制區的基礎上,設立“查謨和克什米爾邦”(Jammu and Kashmir)。該邦包括3個獨立的政治與歷史文化區域:以伊斯蘭教為主的克什米爾(Kashmir)(位于印控區西北部)、以印度教為主的查謨(Jammu)(位于印控區西南部)和以藏傳佛教為主的拉達克(位于印控區東部)。狹義的拉達克即指最后這個區域,它在上述3個地區中面積最大,其北部以印巴停火線為界,東隔喀喇昆侖山口與中國新疆交界,東臨西藏自治區,面積約6.18萬km2(圖1、表2,含錫亞琴冰川)。此外,印度還控制了與中國有領土爭端的巴里加斯西部,也將其視為拉達克地區(狹義上)的一部分。換言之,印占拉達克地區的面積約為6.23萬km2。
為了強化對拉達克地區的實際控制,印度政府從1972年以來(尤其2001年)實施行政區劃再細化。印度統計局出版的官方地圖表明,印度政府進一步借改變拉達克地區的行政區劃,在中印邊界問題上做手腳:首先,將原拉達克地區西部的卡吉爾區剝離出去,設立卡吉爾區和列城區,不斷弱化“拉達克”這個名稱。其次,把歷史上從未與拉達克有任何關聯的中國阿克賽欽畫入拉達克地區,歸屬列城區。印方通過行政區劃調整將拉達克地區整體向東推進,其意圖十分明顯,即將原來不在中印西部邊界問題中的阿克賽欽納入其爭議范圍。顯然,印方這一做法所引發的地緣政治意識分化和對中國鄰近邊地的影響,值得中國警惕。
對比圖1、圖2并結合前文可知,廣義的拉達克地區較狹義的拉達克地區多出兩處地方(表2):①位于1972年印巴停火線北側現為巴基斯坦控制的巴爾蒂斯坦,具體沿革已在第3.2節述及,此不贅言;②畢底地區,今名司丕提(Spiti),面積約0.91萬km2。
畢底地區原為西藏阿里下轄的一個城鎮,據《大清一統志·西藏》中“阿里諸城”下錄有:畢底城,“在喇薩西南三千八百余里”。該處原屬西藏古格王國,后歸拉達克管轄。1684年,拉達克根據《丁木剛和約》,將畢底與古格本部及普讓(今西藏普蘭)一起轉歸拉薩統治。其后不久拉薩又將畢底讓于拉達克。18世紀,畢底與拉達克一起并入阿里地區,作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故在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中,仍記述畢底及拉達克等諸城歸西藏管轄。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畢底為查謨王公侵占。1846年英國侵占克什米爾時,畢底與拉達克王國一并轉入英國控制。1947年后,印度派軍控制了拉達克地區,畢底也一同被其全部占領。1948年喜馬偕爾邦(Himachal Pradesh)成立,畢底地區被劃入該邦,與拉胡爾地區聯合組建“拉胡爾—司丕提縣”(Lahour and Spiti District)。“喜馬偕爾”是由“喜馬”和“阿偕爾”組成,即雪山之邦,首府就是西喜馬拉雅山南坡的西姆拉(Shimla)。
4.1.3 拉達克地區與阿克賽欽地區關系辨析通過上文對拉達克地區歷史沿革的梳理可知,無論廣義還是狹義的“拉達克”,其地理范圍都不包含目前印度政府主張的阿克賽欽地區。
阿克賽欽是班公湖以北、位于喀喇昆侖山與西昆侖山之間的一塊山間盆地,應是柯爾克孜語“白石灘”的音譯,歷史上一直屬于新疆和田地區管轄。清代為和闐辦事大臣轄區,與拉達克從自然地理和政治地理上都不屬于同一個區域。
1860年浩罕國將領阿古柏在沙俄慫恿下入侵中國新疆,造成南疆地區政局混亂。1865年英國默許查謨和克什米爾大公向北擴張領土,力圖拓展途經喀喇昆侖山口的古老商路。在此背景下,連通喀喇昆侖山和西昆侖山山口之間的阿克賽欽地區始被英國人注意。阿古柏與俄國關系密切,這使得英國殖民者試圖采取“前進政策”以阻止俄國勢力從北部逼進英印地區。因此,英印政府中一些人主張將中、英印邊界從喀喇昆侖山山口向東推進到西昆侖山山口,進而將阿克賽欽地區占為己有。前文所述及的英印測繪軍官正是在克什米爾大公派遣的軍隊中,畫出所謂的“約翰遜線”。盡管英國政府多次試將這一區域在地圖上標注在英屬印度內,但由于阿古柏之亂已于1877年被徹底平定,收復新疆后的中國政府對阿克賽欽地區的掌控也日趨穩固。中國政府還派官員于1891—1892年中踏勘了新疆南部與克什米爾(此時已是“泛克什米爾”范圍,圖1)之間的邊界,在阿克賽欽南面的喀喇昆侖山昌器利滿達坂樹立界碑,上書“查昌器利滿達坂卯酉向,水分東西流,東流屬中,西流屬外,從騎侖分界,中外分明,誠天然界限也,書此為記”(《新疆圖志》卷九)。因此,盡管清末英國殖民者一直覬覦阿克賽欽地區,但該地區從未脫離過中國政府的管理,與當時已為查謨王公控制的拉達克地區沒有任何關聯。
由上述論證與辨析可知,拉達克王國的核心區域,一直是以列城為中心沿著印度河向上下游展開的谷地。但由于歷史時期拉達克王國勢力范圍盈縮不定,加之近代拉達克為英印殖民政府控制后,為統治需要,英印政府及后續的印度政府將拉達克及其周邊地區劃入不同的行政區域,造成人們對拉達克地域范圍認識的不同。但無論是廣義的拉達克,還是狹義的拉達克,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其地域范圍在19世紀中葉被查謨王公占領之前,一直屬于中國西藏地方政治體系的一部分,亦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二是阿克賽欽地區在歷史時期從未與拉達克地區同屬一個政區或地方政權之下。
4.2 拉達克地區的舊指與現稱之分
4.2.1 舊指的拉達克地區舊指的拉達克地區,即查謨王公吞并前的拉達克王國地域。盡管其所轄范圍在不同時期存在一些變化,但在19世紀為查謨土邦吞并之前,它的控制范圍大致東抵西藏阿里地區的西北邊(巴里加斯),西達克什米爾的東側分水嶺和贊斯卡河河源,北抵斯卡杜王國(巴爾蒂斯坦)的東南。《克什米爾與拉達克地名錄》載有18—19世紀拉達克王國及周邊邦國的相關地名和地理位置,顯示當時多邦并存。結合地貌特征、當地交通路線以及拉達克歷史沿革,古代到近代的拉達克應該都是指以列城為中心向印度河上下游輻射的河谷地區,包括東北部印度河支流——什約克河谷地。而近代以前土邦、王國和宗主之間并沒有現代的“國界”概念,更談不上明確的劃界。事實上,在當時印度人(莫臥兒人)和克什米爾人口語中,拉達克被稱作“大西藏”,而由哈伯羅、希格爾和斯卡杜組成的巴爾蒂斯坦是“小西藏”。由此也可以看出,拉達克與西藏之間存在緊密聯系。1846年以后,英印當局占有拉達克地區,試圖和清朝西藏地方就劃分阿里地區與查謨和克什米爾土邦所屬的拉達克地區界線進行商議,曾派人勘測這一地區,但最終并沒有劃界。
4.2.2 現代中國指稱的拉達克由于立場不同,中印雙方對拉達克地區地域范圍的認知差異較大。中國認定的拉達克地區只是印度1947年獨立后從英印那里“繼承”(實際控制)的拉達克,即查謨和克什米爾邦的東半部。具體而言,在2019年之前,拉達克地區只是印度“查謨和克什米爾邦”下面半自治狀態的“拉達克地區”(面積6.18萬km2),包含兩個縣級單元。它不僅不包括被印度強行“聲索”的中國阿克賽欽地區,而且也不包含已被印度非法占據的巴里加斯西部——這部分區域位于中國公布的國界線內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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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達克地區在中國歷史上的地緣價值
5.1 歷史時期拉達克與中國的關系
(1)歷史上與中國的從屬關系
在19世紀中葉被查謨土邦占領以前,拉達克一直屬于中國西藏地區。如前文所述,拉達克在9世紀以前是吐蕃政權的一部分。13世紀時,它作為西藏的一部分納入中國元朝的疆域中,元朝在包括今拉達克地區在內的“阿里三圍”設官置守,清查戶口,修建驛站,行使著有效的行政管轄。明朝也在阿里三圍設立“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等行政機構進行管理。明朝末年,拉達克一度成為南亞莫臥兒帝國的藩屬。但時隔不久,17世紀末,拉達克與西藏訂立《丁木剛和約》后再次歸屬西藏地方。18世紀起,拉達克王國處于清朝、準噶爾及莫臥兒多方勢力爭奪和影響之中。1720年清軍入藏,驅逐了準噶爾勢力,將西藏正式納入清朝直接管轄之下。而作為西藏管屬的拉達克地區,也再次歸清朝管轄。
在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編修的《大清一統志》中,拉達克被記錄于阿里諸城之下,其稱“拉達克城,在喇薩西南三千七百五十余里,其所屬有扎石剛、丁木剛、喀式三城。”尤其是其后稱“以上諸城每戶出兵一名,但設宗布木,無丁布木官”。這里的宗布木(rdzong dpon),原義“城堡官”,即民政長官。丁布木(lding dpon),原義“村寨官”,后來轉義是指一級軍事長官。可知,拉達克在清廷看來是為西藏下屬的一個地區,只設行政官員管轄,并無軍事首領,故其與西藏之間無明確的分界線。這一點也由康熙朝所繪《皇輿全覽圖》中的拉達克地圖所證實。
然而,如第3.2節所述,19世紀中葉,查漠土邦及后續的英國殖民勢力入侵則完全改變了這一地區的地緣政治格局,拉達克就此脫離與中國的從屬關系,而被納入英屬印度的勢力范圍,其王室僅被允許保留部分王權。
(2)中國西部地區的經貿要道
拉達克自古就是中國西藏、新疆地區與中亞、南亞地區交通和貿易的重要通道,這與拉達克特殊的地理條件下所形成的經濟區位有關:拉達克位居印度河中上游(亦即獅泉河下游)、青藏高原的西端,通過印度河可與南亞交通,北部越過喀喇昆侖山山口可達新疆塔里木盆地西緣。
唐代時從洛獲羅(Lo-hu-lo)(今拉合爾,Lahul)到大勃律(今巴爾蒂斯坦一帶)需要經過拉達克地區,這條交通線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勃律古道”。而根據陸水林對清代葉爾羌河上游通巴爾蒂斯坦的道路的考證,從南亞地區出發,經克什米爾—拉達克—斯卡杜翻越喀喇昆侖山,往來于葉爾羌(今新疆莎車),是一條傳統商路。20世紀以前,西藏阿里的羊毛、鹽巴等商品全部通過拉達克,沿拉楚河(獅泉河舊稱)—印度河出口到南亞。可知,在西藏阿里、巴爾蒂斯坦、克什米爾與莫臥兒或英屬印度之間的經貿往來中,拉達克一直扮演中間商或中介地位,賺取轉運利潤。查謨大公古拉伯辛格對拉達克的入侵,其重要的考慮就是想壟斷西藏西部地區的羊毛貿易。因此,拉達克在歷史上的興衰沿替,與其地處東亞與南亞交通要道的地位緊密相關。
(3)與中國西藏文化上的同源關系
如前文所述,拉達克地區的歷史發展在19世紀中葉之前一直與中國西藏地方聯系在一起。與西藏緊密的地緣關系,使得拉達克地區的文化帶有鮮明的藏文化特點:其主體民族為藏族,主要語言為藏語拉達克方言和烏爾都語,信奉藏傳佛教,佛寺建筑普遍。故被周邊民族稱為“大西藏”(即西藏本部的一部分)。
19世紀中葉以后,拉達克雖然被納入英印殖民政府的控制,但其文化的基本特點仍得以保持,并沒有改變。進入21世紀,拉達克雖然經歷現代轉型,尤其是在基礎設施和教育體制、旅游業以及經濟生活等方面發生了較為顯著的變遷,但其文化仍與藏族文化有著顯著的同質性,只是現實政治因素影響到該地區與西藏地區的文化交流。
5.2 拉達克對現當代中國的地緣價值
結合前面各節所分析的拉達克地理環境、歷史沿革和政治變遷,筆者基于中印現實邊界爭端的困境,認為拉達克對現當代中國有著重要的地緣價值。
拉達克特殊的地理位置與自然地理條件,使得它成為南亞西北部通向中國阿里地區、新疆南部的“咽喉要地”。具體而言,從西藏阿里地區發源、穿越拉達克境內的獅泉河—印度河谷地是控扼南亞經克什米爾到西藏阿里地區的“天然通道”。不僅如此,歷史上清朝與準噶爾用兵西藏也是經由伊犁—葉爾羌—拉達克—阿里—達木一線。由此可知拉達克地區在地緣政治中的作用。時至近代,中國政府雖然逐漸喪失對拉達克地區的控制,但與之緊鄰的阿克賽欽地區仍為中國管控,并替代拉達克成為連接中國新疆和西藏西部的重要通道。縱貫阿克賽欽地區的新藏公路的修通,更使該地區對中國西部領土安全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正因為拉達克地區是喀喇昆侖山—西喜馬拉雅山一線中印邊界局勢的“棋眼”,印度一直憑依對拉達克地區的控制權,單方面改變現狀,頻繁滋擾中國阿里地區,威脅到新藏公路的暢通。2019年印度政府宣布成立“拉達克中央直轄區”,無疑是繼1947年占有這片地方后的進一步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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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本文基于多種歷史資料和前人研究成果,通過對拉達克地區歷史地理演變過程的梳理,獲得以下結論性認識:
(1)拉達克地區作為中國西藏故土,自古就是西藏同中亞與印度交通、貿易的節點和門戶。自公元1世紀至19世紀,其地理名稱幾經變化,從唐朝人所稱的“秣羅娑”到吐蕃人的“麻域”,再到后世所稱的拉達克,但所指區域大致穩定,總體上與中國西藏維持著緊密的從屬關系。19世紀中期,近代英國殖民勢力的入侵深刻地改變了拉達克地區的政治歸屬,使其脫離中國控制,成為英印政府的勢力范圍,并為1947年獨立后的印度政府占領。
(2)中印邊界西段領土,即拉達克地區的現狀,是近代西方殖民主義霸權的后果。這從側面說明了拉達克地區既是東亞、中亞、南亞的交通樞紐,也是多元文化交流的重要節點,有著重要的地緣價值。事實上,印度政府十分擔憂拉達克與中國西藏地區歷史文化一體化所帶來的巨大隱患,試圖單方面改變目前這種被動局面,故于2019年強制取消拉達克的自治地位。長期來看,這正是印度政府進一步強化對拉達克地區控制的相關政策,中國政府對此應當有清醒的認識。
目前,印度所控的拉達克地區已經成為印度對中國執行“前進政策”的前沿基地。毫無疑問,中國政府不能被動應對,而應該重視中國西藏地區與拉達克地區歷史、文化、宗教之間的長期聯系,積極引導各方關注印占拉達克地區的歷史經緯,做到有理、有據、有節、有利地處理中印西部邊界問題。
作者:張曉虹 陳浩 黃宇 徐建平 陳發虎
來源:《地理學報》2023年第9期
選稿:耿 曈
編輯:杜佳玲
校對:宋柄燃
審定:汪鴻琴
責編:楊 琪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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