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傅斯年,曾經是五四運動學生領袖之一,其后也曾任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傅斯年為人嫉惡如仇,除堅持反共立場之外,擔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時,曾公開質疑孔祥熙涉嫌貪瀆;后又指稱宋子文發國難財,當時百姓早就對這兩位「皇親國戚」多有微詞卻莫可奈何,傅斯年的仗義之舉實大快人心,「傅大炮」之名義亦不脛而走。
為學方面,傅斯年致力于從新解釋中國傳統文獻,不但見解獨到,而且對學界多有啟蒙之功。1950 年 12 月 20 日傅斯年在臺灣省議會答復教育行政質詢時突然腦溢血逝世于議場,享年 55 歲。
1917 年胡適返回中國擔任北京大學教職。對于當時中國的落后,胡適提出的解方是「健全的個人主義」,他認為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把自己鑄造成了自由獨立的人格,你自然會不知足,不滿意于現狀,敢說老實話,敢攻擊社會上的腐敗情形,做到「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在新文化運動的宣傳之下,知識人開始正視自己的喜好與需求,面對當時理所當然的傳統價值觀,「重估一切價值」是相當重要的論點,因為唯有健全的個人才能有完整的國家。
胡適在「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指出當時「新思潮」廣泛流行,它的根本意義只是一種「評判的態度」,「凡事要重新分別一個好與不好」。青年傅斯年浴身其間,反思中國傳統的方方面面,發表〈萬惡之原〉,矛頭直指中國的家庭就是摧殘個性、破壞個性「最大的勢力」,更直接點明,中國傳統婚姻乃是埋沒個性的「奴隸生活」:
中國人是為他兒子的緣故造就他兒子嗎?我答道:「不是的,他還是為他自己。」胡適之先生曾有句很妙的形容語,說:「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兒子。』我前年也對一位朋友說過一句發笑的話:「中國做父母的給兒子娶親,并不是為子娶婦,是為自己娶兒媳婦兒。」
這段話雖然近于滑稽,卻多少反映了中國家庭的實際情形。
另一方面,女性在中國古代猶如男性的附屬,深受壓迫;婚姻方面,絕無離婚自由,只有被「休」的命運。若是丈夫控訴妻子有符合「七出」之行為:「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丈夫即可休妻。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女子若被「七出」(離婚)后會因為名譽問題而使得女子再嫁困難;再加上在傳統「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下,失了夫家依靠的女子根本沒有謀生能力。
《大戴禮記?本命》: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誠如張幼儀在《小腳與西服》上所言,「出家」、「入娼」與「自殺」幾乎當時離婚女子的全部選擇!隨著性別平等意識逐漸萌芽,女子在離婚后的生活保障問題,開始受到重視。南京國民政府于 1930 年公布了從屬于《民法典?親屬編?婚姻章》的新離婚法,正反映了時代和觀念的變遷。
1896 年 3 月 26 日,傅斯年出生,他幼年喪父,是母親一手帶大的。性格剛毅卻事母至孝。傅斯年 16 歲時與原配丁馥萃以媒妁之言結合,丁馥萃雖為聊城第一美女兼才女,但是在沒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傅斯年因為求學與工作的原因長期與丁馥萃分居,再加上兩人并無子嗣,這對硬湊的才子佳人終究因為沒有交集而以離婚收場。
有關于傅斯年私領域的資料極少,據 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報《金剛鉆》報道,傅斯年與丁馥萃離異時付出了一筆為數不小的贍養費。原本丁馥萃所提出的贍養金額為 35000 元,經過親友多人斡旋之后以 2500 元達成協議。丁馥萃在離異之后既不愿意繼續接受傅家金援,也回絕回到娘家的提議,并且宣稱這筆贍養費加上傅斯年弟弟給的 500 元將用在每月 10 元的房租,若是 3000 元用完即自戕了結余生,真正的結局如何則未見于史料的記載。
〈傅斯年下堂妻之眼淚生活〉:本剪報出自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報《金剛鉆》。報導多有錯漏之處,另外真假難分的地方也不少。除報導的可靠程度受到質疑外,關于報導中贍養費的斡旋、與傅家和娘家的后續、贍養費用盡后的自戕宣告以及是否有那本自傳?這些目前都無法進行確認。
另一方面,這筆贍養費對傅斯年而言也是相當沉重的負擔,1934 年 4 月 9 日傅斯年給李濟與趙元任的信中提到,傅斯年領了所長加給也才月薪 500 元(徐中舒 350 元、陳寅恪 100 元),若是要付 35000 元的贍養費遭是非常沉重的負擔,就算最后敲定的金額不到原本十分之一,這對于當時月薪 500 元的傅斯年扣除固定開銷后也相當吃力。
俞大彩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畢業于上海滬江大學有滬江才女之稱。學生時期的俞大彩可謂允文允武,不論是文言論理還是白話小說都有發表,她還是滬江女生棒球隊的隊長。婚后也仍在《獨立評論》上發表討論婦女議題的文章,對比于現代婦女可為毫不遜色。
1935 年 9 月 3 日傅斯年寫信給丁文江,他談到離婚一年中新婚妻子俞大彩管家雖省下不少錢,但因為盲腸炎手術與產子支出更多,信中與丁文江討論到自己的出版計劃以增加收入,希望隔年一月起就能每月付出 150 元贍養費。
1904 年生的俞大彩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以社會學學士畢業于上海滬江大學。她不只出身名門,在當時更有滬江才女之稱。學生時期的俞大彩可謂允文允武,不論是文言論理還是白話小說都有發表,她還是滬江女生棒球隊的隊長。
MAJOR SPORTS女生棒球隊:隊長:俞大彩。
除此之外,俞大彩還擔任《滬江年刊》編輯部美術主任,婚后也在《獨立評論》上發表婦女議題的文章。傅斯年與丁馥萃離婚后便與其結婚,這時俞大彩成功的扮演傅斯年心靈伴侶的角色,傅斯年給妻子的家書,呵護關愛之情滿紙盈溢;無論大事小事,彼此坦然交流,互動親密。而這種親密的互動與丁馥萃卻無法形成,或許這就是傅斯年堅持離婚的主因。
俞大彩為上海滬江大學社會學學士
以這件事而言,傅斯年所付出的贍養費不只標志出知識人對個人主義的實踐,更可以看到保障女性權益觀念上長足的進步,以「沖破束縛的文明代價」為題當不為過。
「終身大事:胡適及其友人的婚姻人生」特展是胡適紀念館回應五四新文化運動一百周年所精心策劃。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除了廣為人們討論的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之外,我們想呈現的是另一種更加貼近生活周遭的視野,借由胡適、陳衡哲、趙元任、傅斯年、徐志摩以及魯迅的婚姻,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現在想當然耳的婚姻自主以及男女平權都是經過血淋淋的爭取。
舉凡現在所言「婚外情」、「離婚」、「遺棄」等議題早在歷史上層出不窮,而五四新文化運動時代正是舊制度與新觀念沖擊與激蕩最強烈的時代,從他們面對婚姻人生的無力、無奈或無情,到我們認知的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這條路并不輕松,軌跡更值得重訪。誠摯邀請各位駕臨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館,來看看這段曲折但是有趣的故事。
作者:岑丞丕 來源:清音軒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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