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務公開日”,大連市民政局副局長王華結合我市出臺的《大連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指導意見,介紹了我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納入專項社會救助政策范圍、認定辦法、申請程序和可以享受的救助幫扶等內容。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條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低于大連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大連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6212元/年);
●未被審核確認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低保邊緣家庭);
●家庭財產狀況按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執行;
●基本醫療、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達到80%(含)以上。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程序
1.申請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戶籍申請地規定與低保、低收入家庭保持一致,應與低保、低收入家庭一門受理、分類審核、同步確認。戶主申請有困難的,可由其他家庭成員代為提出申請;戶主及其他家庭成員申請均有困難的或其他單位、人員代為申請的,可由戶主及其他家庭成員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不符合低保、低收入家庭認定條件,但符合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經常居住地或居住證簽發地受理。由經常居住地、居住證簽發地受理申請的,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配合提供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已享受社會救助情況等信息。
申請人應如實書面承諾家庭經濟狀況,同意并授權省、市、區(縣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按規定對其家庭成員及法定贍撫(扶)養人實施經濟狀況核對,對于主觀原因不同意授權核對的,應終止認定程序。
2.審核確認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齊所有規定材料,材料齊備后予以正式受理。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發生對公示有異議、人戶分離、異地申辦或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難度較大等特殊情況的,可延長至45個工作日內完成。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后享受的救助幫扶
1.有可能的民政生活救助幫扶
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區、縣(市)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大連市臨時救助有關規定給予臨時救助。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區、縣(市)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按照慈善幫扶有關規定轉介給慈善組織。
2.其他專項救助幫扶
在醫療救助方面,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含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自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一次性醫療救助;基本救助起付標準為5000元,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2萬元;傾斜救助起付標準為10000元,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2萬元。需要明確的是,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含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不予資助。
教育救助、就業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按職能由各部門負責實施。
答疑
基本醫療、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達到80%(含)以上,相關支出如何認定?
1.生活支出
包括自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為維持基本生活而發生的衣、食、住、行、用等費用支出。其中,基本生活的衣、食、行、用(含水、電、氣)等費用支出,每人每月按照我市當地低保標準50%計算,1人戶按1人計算,2人戶按1.5人計算,3人戶按2人計算,每增加1人按增加0.5人計算。基本居住費用包括自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無房戶的房屋租賃費用等與家庭居住相關的必要消費支出。房屋租賃費用在當地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標準2倍以內的,按實際租賃費用確定;住房租賃費用超出當地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標準2倍的,按住房租金補貼標準2倍確定。取暖費用支出,認定標準按照當地低保對象的取暖救助標準確定。房屋租賃費用含取暖費用的,不應重復扣減。
2.醫療支出
包括自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共同家庭生活成員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和其他醫療費。合規醫療費保障范圍與醫療救助費保障范圍一致;重病尤其是慢性病和罕見病患者根據縣級以上(包含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醫療機構(藥店)自費購買的維持日常治療必需的特定藥品費用,也可視為合規醫療費用(需附醫院處方和藥店發票或購藥明細小票)。合規醫療費外的其他醫療費按50%計入基本醫療費。
3.教育支出
包括自申請救助之日前12個月內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幼兒園階段,或者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學階段,由個人負擔的保教費或者學費、學校提供宿舍住宿費,原則上按照就讀幼兒園、學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提供的同類公辦幼兒園、學校收費基準定額認定,不包括擇校、出國留學、課外補習、校外租房等非基本費用。
4.殘疾康復支出
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的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扣除政府補助、商業保險賠付費用等部分后,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原則上依據有效票據認定。殘疾人的基本康復訓練和輔助器具的范圍按照《遼寧省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和補助標準明細表(2022版)》《遼寧省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目錄(2022版)》及當地相關規定確定。
5.其他支出
指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外認定的支出。
來源:大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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