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八屆十一中全會在《關于無產(chǎn)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中提出,“在進行辯論的時候,要用文斗,不用武斗”。
1966年9月5日,《人民日報》還發(fā)表社論《用文斗,不用武斗》,宣傳貫徹相關指示。毛主席在一些談話和文章中也曾多次提出要文斗不要武斗的要求。
但自1967年初上海發(fā)生所謂的“一月革命”后,各地紛紛掀起奪權風暴。各級黨政機關陷入癱瘓,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派別斗爭激烈,不同觀點的群眾組織之間矛盾尖銳,武裝沖突不斷升級。
為了抵制“文化大革命”的混亂局面,1967年7月20日,武漢發(fā)生了轟動全國的“720事件”。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被武漢一派群眾“圍攻、綁架和揪斗”。這件事,使廣大群眾與中央文革的矛盾公開化。
1967年7月22日,江青在接見河南一造反組織“二七公社”代表講話時,首次提出“文攻武衛(wèi)”的口號。江青說:“我記得好像就是河南一個革命組織提出這樣的口號,叫做‘文攻武衛(wèi)’,這個口號是對的。我們堅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要文斗,不要武斗。但是,人家要打我們,我們難道就不自衛(wèi)了?”她還說:“我看對那些破壞革命的、殺人的,拿起武器來,消滅他們!”次日,上海《文匯報》公開發(fā)表了“文攻武衛(wèi)”的口號。
在“720事件”發(fā)生兩天后,江青就提出“文攻武衛(wèi)”,其目的,一方面試圖將武漢的群眾運動定性為“反革命事件”,進而打壓反對他們的群眾組織和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向全國發(fā)出信號,鼓勵各地造反派采取武力手段進行所謂的“革命斗爭”,以對抗其他不同觀點的群眾組織和黨政機關。
9 月5 日,江青在接見安徽群眾代表時,再次大談“文攻武衛(wèi)”。中央辦公廳9月9日發(fā)出通知,號召全國各地學習江青9月5日的講話。
“文攻武衛(wèi)”提法,使得各地造反派有了“合法”進行武斗的借口。一些人被“文攻武衛(wèi)”的提法所迷惑,認為運用武力手段就能解決政治分歧和實現(xiàn)“革命目標”。
于是,各地造反組織紛紛成立所謂“文攻武衛(wèi)指揮部”等機構,并且不斷沖擊軍事機關,搶奪解放軍的槍支彈藥,制造一次次流血事件。全國武斗進一步加劇,后果十分嚴重。
一是武斗導致大量人員傷亡。許多無辜群眾和干部受到傷害,社會秩序遭到嚴重破壞,正常的生產(chǎn)、生活秩序陷入混亂,人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無法得到保障,社會陷入極度的動蕩之中。
二是武斗使許多工廠停工停產(chǎn),交通運輸受阻,經(jīng)濟建設受到嚴重干擾,國民經(jīng)濟陷入嚴重困境,經(jīng)濟發(fā)展停滯甚至倒退,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
三是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被打亂,教育事業(yè)受到嚴重沖擊;許多文化遺產(chǎn)、文物古跡遭到破壞;知識分子受到迫害,文化教育事業(yè)陷入停滯,人才培養(yǎng)出現(xiàn)斷層,對國家的長遠發(fā)展產(chǎn)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四是“文攻武衛(wèi)”使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形同虛設,公檢法等專政機關受到?jīng)_擊,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社會主義法制遭到嚴重破壞,社會的法治秩序蕩然無存。
1967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fā)出《關于按照系統(tǒng)實行革命大聯(lián)合的通知》。各派漸漸大聯(lián)合,武斗才漸漸消止。
在此前后,中央曾連續(xù)發(fā)布有關不準搶奪解放軍武器裝備、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資財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等一系列通知和文件,并決定對一些最混亂的省、自治區(qū)和重要黨政部門實行軍事管制,要求各地造反派停止武斗,開門整風,斗私批修,消除派性。這些舉措實際上是在努力制止因“文攻武衛(wèi)”等錯誤口號導致的全國武斗混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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