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9日訊 為保證周村區高、中考考生正常學習和休息,防止噪聲污染影響考生正常學習、生活,確保高考、中考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和《淄博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規定,禁止各單位和個人在高考、中考期間(6月1日—6月17日,如遇國家、省、市、區調整考試時間,隨之調整)從事下列活動:
各建筑工地從事有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和貨物裝卸;利用高音喇叭或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促銷宣傳;在城區內燃放空中禮炮、鞭炮;在居民住宅區從事商業貿易、餐飲娛樂、廣場舞、甩鞭、唱歌等噪聲較大的文娛活動,不得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學習、休息;其他造成噪聲污染的行為。
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時間為每日午間12:00—14:00,晚20:00—次日6:00。高考考試期間、中考考試期間距離考點200米以內范圍全天嚴禁從事本通告第一條規定的活動。高考、中考考試期間,各生活小區及學校周邊道路嚴禁堆放影響交通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建筑施工機具,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建設單位要積極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并將本通告要求及時傳達給所屬項目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本通告內容執行。對于違反作業時限施工的行為,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要依法對違反通告的行為進行處罰;對高考考試期間、中考考試期間在城區內燃放空中禮炮、鞭炮的,公安部門依法處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并對違反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周村區教育和體育局:0533-6413175、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0533-110、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周村分局:0533-6458011、周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533-6418861、周村區綜合行政執法局:0533-6812319。通告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17日。如遇國家、省、市、區調整考試時間,隨之調整。
閃電新聞記者 張潤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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