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發布了處罰信息,劍指贛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贛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違法違規行是: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對該公司罰款50萬元。
此外,歐陽杰、范蓉娟、郭曉明、許靜、楊雁云等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警告處罰。
此次處罰不僅體現了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再次提醒了金融機構必須嚴格遵守行業規定,確保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對于贛州銀行而言,此次處罰無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訓,需要其在今后的業務開展中,更加注重風險防控和合規管理,切實保障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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