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網約車勞累一天,收車后回家小酌一杯,是許多網約車司機不多的愛好。
這本無傷大雅,但貪杯后隔夜酒未醒就繼續營運的行為,是切不可取的。
近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市中區大隊民警在例行查酒駕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軌跡異常。經初步檢測,駕駛人王某涉嫌酒駕。
面對檢測結果,網約車司機王某辯稱,其中午飯都沒吃,還拉著乘客,怎么可能喝酒。后經酒精呼氣檢測,王某的呼氣值為每百毫升酒精4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在民警的進一步詢問下,王某交代了自己的酒駕原因。原來,其前一晚和朋友聚餐飲酒至凌晨,14日上午自認為已經醒酒,便開始接單營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而網約車作為營運車輛,則更在此基礎上會進行從重處罰。目前,關于王某酒后營運的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該事件再一次向廣大網約車司機敲響了警鐘,喝酒可以,千萬不要在酒勁沒過時,就開始營運,一旦被查,面臨的后果十分嚴重。
而很多司機抱有僥幸心理,認為隔夜酒不會有太大問題,這則千錯萬錯,要知道,在科學面前,個人的感覺往往只是感覺。
對此,你怎么看呢?歡迎評論區留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