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表示,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至工作單位,要求單位督促未繳納物業費人員盡快繳納物業費。5月19日下午,九派新聞以業主身份聯系到靈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該項工作已經暫停擱置,且已給相關單位打過電話。
靈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函催繳物業費 圖/社交媒體截圖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住建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行業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監督物業服務質量等,而物業費催繳本質上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基于服務合同的民事行為,在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住建局介入物業費催繳,有行政權力過度干預民事領域之嫌,違反了“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同時,也逾越了行政權力邊界。
他表示,住建局若欲破解物業費相關問題,應致力于搭建物業公司與業主溝通協商的平臺,建立完善的物業服務質量評估機制,督促物業公司提升服務水平,引導業主理性對待繳費義務,而不是直接介入催繳。
業主不繳物業費,原因有很多,諸如物業服務不到位、開發商遺留問題未解決等,但也不排除個別人存在惡意拖欠的情況。趙良善介紹,如果物業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存在明顯違約行為,比如小區垃圾長期不清理、安保措施嚴重缺失等,影響業主正常生活,對此,業主可以先與物業公司協商,要求其整改,若整改后仍不達標,業主可依據相關證據,要求減少相應的物業費。
但若物業公司雖存在一些小瑕疵,但整體履行了主要服務義務,業主不能以此為由完全拒交物業費。總之,業主不能僅憑主觀感受就拒絕繳納物業費,需遵循合法合理的途徑解決問題,如收集證據、與物業協商、通過業主委員會溝通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而不是直接拒交。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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