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說到物業管理費的問題,相信大部分的網友對于自己的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都有說不完的吐槽,前一段時間,人民日報在4月份和5月份都發文提到關于物業管理存在亂象的問題,收費不透明,服務不到位,職責不明確等等問題,都是現在很多物業管理方存在的問題。可以“交費一分不能少,一刻不能拖”,但需要提供服務的時候,物管卻是拖拉的不行,這恐怕是很多網友的切身的感受吧。近日,在安徽就發生了一件關于催收物業管理費,非常離譜的事情。
據一位來自安徽宿州靈璧縣的網友向媒體爆料,說自己竟然在自己工作單位收到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寄過來的關于物業管理費的催交費的通知。這樣的操作,讓他十分的吃驚,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拖欠一點物業管理費,竟然要住建局這樣的部門發函催交,但同時他也有一個很大的疑問,為什么這個物管費的問題,不是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直接跟他對接,而是與物業費毫無關系的住建部門呢,是不是在工作職責方面對象搞錯了呢?難道物業管理費還是交給住建部門的嗎?
消息被曝光以后,不少網友表示,物業公司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施壓”給業主的做法,非常不應該,如果業主的確存在拖欠,就應該上門了解清楚拖欠的原因,為什么拖欠,同時也應該物業自己反思一下的服務和工作有沒有做到位。但這個事情大家關注的焦點是,為什么靈璧縣當地的住建部門會發函給網友所在的工作的單位,讓單位來提醒員工來交費,這樣的操作在專業律師看來,是一種屬于“越權”的行為,因為物業管理費的問題不是屬于他們的工作職責和范圍,他們本身的工作應該是制定行業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監督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等等。在沒有任何授權的情況下,住建部門直接向個人催交物業費,這樣的操作是明顯有問題的。
有媒體記者就這個事情,以業主的身份聯系靈璧縣住建部門,有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這項工作已經暫時擱置,要求暫停了。業主拖欠物業費固然也有不對的地方,但一切必須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來執行,而不是通過越權把催繳涵發到了業主工作的單位,這樣對于業務來說,也是屬于他隱私的一部分,即使是住建部門也沒有權利可以這樣執行和操作。
對于這個事情,大家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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