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平分局結合平安行動,強化出租房屋登記管理,持續開展出租房屋治安問題整治,督促房屋出租人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全力守護轄區安全穩定。
案例分析
01
案例一
4月22日,松園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嘉城中心一房屋檢查時,發現該房屋出租人王某利用此房屋經營“黑旅店”,存在“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的違法行為。后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并取締經營場所。
02
案例二
4月23日,小湯山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金科帕提歐小區一出租房屋檢查時,發現該房屋出租人顧某利用此房屋經營“黑旅店”,存在“未獲公安許可擅自經營”的違法行為。后公安機關依法對顧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并取締經營場所。
03
案例三
4月24日,龍園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轄區龍澤園街道東亞上北13號樓一出租房屋檢查時,發現房屋出租人孫某某明知房屋門鎖等治安防范設備設施缺損,不予配備維修,造成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隱患。后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孫某某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罰款處罰。
請房屋出租人規范經營出租房屋,不得違規經營“黑旅店”或短租住房,在出租經營短租住房前應向派出所履行報備手續,并簽訂《短租住房治安責任保證書》,配合社區民警進行實地查驗,并嚴格審核登記入住人員身份信息。同時,強化房屋治安防范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及時修繕相關設備設施,確保房屋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來源:平安昌平
點擊下方卡片進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