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一讓”
道路通行更順暢
轉彎讓直行是車輛通行基本原則
而在現實生活中
隨意轉彎的現象并不少見
并且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
2025年5月5日,黃某祥駕駛小客車沿崇左市大新縣新錳大道由舊水泥廠方向往恩城鄉方向行駛,謝某瑩駕駛二輪輕便摩托車搭乘謝某鵬與黃某祥駕駛的車輛對向行駛,兩車行駛至大新縣新錳大道恩城鄉路口,黃某祥駕駛的小客車跨越中心分道雙實線左轉彎往恩城鄉方向行駛時與謝某瑩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謝某瑩、謝某鵬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黃某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三)項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
當事人黃某祥負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謝某瑩、謝某鵬無事故責任。
“讓”出平安,“搶”出禍端
轉彎切記讓直行
路口觀察有必要
每個交通參與者都不要心存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那么,通過路口時到底該如何禮讓呢?
(一)轉彎讓直行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綠燈亮時,左轉車輛應當讓直行車輛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轉彎車輛負全責。
路口等一等,轉彎讓直行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應當讓被放行的車輛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右轉彎車負全責。
右轉車輛等一等,直行車輛要先行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車輛應當讓直行車輛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轉彎車負全責。
無論有沒有信號燈,轉彎都要讓直行
(二)右轉讓左轉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綠燈亮時,右轉彎車輛應當讓相對方向左轉彎的車輛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右轉彎車負全責。
路口緩一緩,右轉讓左轉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對方向行駛時,右轉彎車應當讓左轉彎車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右轉彎車負全責。
無論有沒有信號燈,右轉都要讓左轉
(三)讓右原則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雙方直行交叉行駛時,應當讓右方車輛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A車負全責。
讓右原則要牢記,右側來車應先行
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這種情況下也要執行“讓右原則”。當兩輛車同時駛向路口,左側的車要讓右側的車先行。
(四)有讓行標志的路口,無條件讓行
通過有交通標志、標線規定優先通行的交叉口時,應該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現此類事故的,A車負全責。
路口沒有信號燈,標志標線要看清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崇左交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