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0 日,據瀟湘晨報報道,長沙市民周先生在達美澗溪山購置的公寓陷入電費繳納困境。周先生稱,該公寓無法進行在線電費繳納,租客反饋,若前往物業繳費,每次僅能繳納 10 元。
這場電費繳納糾紛背后,實則另有隱情。周先生透露,自己已十幾個月未繳納物業費,而這并非他無故拖欠。
原來,購房時長沙達美澗溪山公寓開發商曾承諾,其子女可就讀長沙市實驗小學梅溪湖學校或長沙市一中岳麓中學。如今,只有大女兒順利入學,小女兒卻未能如愿,周先生便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表達抗議。
當日,記者分別聯系了涉事各方。開發商銷售經理回應稱,已將周先生反映的情況上報給領導;物業工作人員則堅稱,從未對周先生一方的電費繳納進行限制。
據查詢,長沙達美澗溪山公寓位于岳麓金星大道與二環線交叉口東南角,是由湖南美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由長沙市至美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買公寓承諾讀指定學校未能實現,業主拒交物業費
因開發商未兌現 “買公寓可讀指定學校” 的承諾,長沙梅溪湖達美澗溪山公寓的部分業主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WQ。購房者周先生便是其中之一,他的遭遇揭開了這場糾紛的序幕。
2022 年,周先生被梅溪湖附近達美澗溪山公寓的銷售廣告吸引,廣告宣稱購買該公寓,子女可就讀長沙市實驗小學梅溪湖學校或長沙市一中岳麓中學。
考慮到子女上學便利,周先生于當年 10 月斥資 40 余萬購入一套 30 多平的公寓。鑒于口頭承諾缺乏保障,周先生要求開發商出具書面承諾書,其中明確若 2023 年 9 月其兩個女兒無法入讀上述兩所學校,可辦理全額退房。然而,到了 2023 年 9 月入學季,僅有周先生讀初中的大女兒順利入學,小女兒卻被擋在心儀的小學門外。
“開發商說小學人滿了,只能調劑到別的學校,當時我們不同意,我說那你給我們退房,他們就說退房不現實。到最后逼得我們沒辦法,因為我們原來的學校已經辦了退學,就只能選擇他安排的學校。他不給我們退房,我們就想著拖唄,就不交物業費。”周先生說,之后他選擇了投訴,但一直沒有下文。
直到5月19日,租客反映無法在線上交電費,且在物業交電費每次只能交10元。
周先生認為,自己當時購房時,周邊以及市中心的公寓房價都未超過1萬元,而自己以1.2萬元每平的價格購買這里的公寓,也只是看中了學校。
據他了解,之后其他的購房的業主的子女也能順利入學。但因小女兒已轉學過一次,便沒有在之后找開發商再次辦轉學,“不可能說讀個小學要多次轉學嗎,對小孩也不好。”
物業:未限電;開發商銷售人員稱已反饋給領導
周先生要求,按照開發商當時的承諾退房。“我們來了很多次,調解也調解不了,這次是因為他們給我限電了,所以我才來這里,堅決捍衛我的權利。”
5 月 20 日,記者介入調查。在小區物業處,工作人員透露,周先生自 2024 年起便未繳納物業費,累計拖欠金額達 2898.5 元。針對周先生提出因拖欠物業費被限制交電費一事,工作人員明確否認:“我們絕對沒有設置金額限制,不存在這種情況。” 而周先生也表明態度:“只要開發商同意退房或者賠償經濟損失,愿意交物業費,甚至提前交1年”。
現場,記者從中協調,勸導雙方:業主不應因與開發商的矛盾拒交物業費,物業也不可因業主欠費采取不合法手段。
隨后,記者聯系上長沙達美澗溪山開發商銷售經理。她稱已將周先生的訴求上報領導:“他當初是有兩個小孩要讀書,我了解的情況是兩個小孩都讀進去了,都是我們這邊幫他的,具體的事情他之前跟我講了,我也跟公司的領導反饋了,具體怎么處理的我這邊確實不清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