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護孫砍傷鬧事者”事件迎來新進展。中國新聞周刊從涉事老人楊成杰兒子楊樹處獲悉,在被認定構成正當防衛兩年之際,楊成杰正式向有關機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楊成杰系海南省臨高縣臨城鎮一名村民。2017年7月,剛剛年滿70歲的楊成杰卷入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中。因同村男子楊某全酒后掐住楊成杰年僅9歲的孫子楊某冰的脖子,他砍了對方幾刀。
在經歷兩審判決后,楊成杰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8個月。刑滿釋放兩年后,檢方撤回起訴,認定楊成杰的涉案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5月19日,楊成杰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當日,他們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目前法院已經接收了材料。“楊成杰因錯誤刑事拘留、錯誤逮捕、錯誤判決服刑期滿總計被侵犯限制人身自由共計 243 天,我們請求賠償合計約128萬元。”
獲釋后的楊成杰。圖/受訪者提供
砍傷酒后鬧事者
案件資料記載,楊成杰與楊某全曾因土地糾紛引發矛盾。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8月31日。楊樹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他們與楊某全一家曾是多年鄰居。事發時,他和妻子剛回老家生活一兩個月,此前他們在廣東中山做生意。夫妻二人想在老家搞一片種植園,與楊某全的糾紛即因承包土地問題引發。
根據本案判決書,當日14時許,楊某全酒后騎車載其女兒楊某麗來到臨城鎮德老村委會得位村楊成杰家附近時,停車撿起石頭打砸楊成杰家廚房。楊成杰孫子楊某冰出門查看,楊某全拿著石頭追趕楊某冰。楊樹說,事發時,他和妻子二人在隔壁鎮上,家中只有父母及9歲大的兒子楊某冰。
在家中的楊成杰聞訊后持鉤刀追出門去趕楊某全,楊成杰追至其家門口附近一小竹林處時看到楊某全正用雙手掐著楊某冰的脖子,楊成杰叫楊某全松手,但楊某全不肯松開手,楊成杰便持刀上前砍楊某全,楊某全被砍了一刀后就放開楊某冰,楊成杰再砍楊某全幾刀后,楊某全就倒在地上。
楊某全后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鑒定,楊某全身上多處受傷,綜合評定為輕傷一級。
2017年9月,楊成杰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因年齡超過70歲不執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7月,楊成杰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臨高縣檢察院審查不批準逮捕,隨后被取保候審。
2020年9月,經臨高縣法院決定,楊成杰被逮捕。楊樹猜測,此次逮捕或與他們拒絕向楊某全支付賠償款有關。這一說法未得到司法機關證實。
2個月后,楊成杰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2021年4月23日,楊成杰出獄,并開始申訴。該年6月和11月,海南二中院以及海南高院分別駁回楊成杰申訴。次年6月,海南二中院對該案作出再審決定。
2023年1月,臨高縣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兩個月后,臨高縣檢察院向法院申請撤訴。次月,臨高縣法院裁定準許檢察院撤回起訴。該年5月19日,臨高縣檢察院依法對楊成杰作出不起訴決定,認定其沒有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其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已提起國家賠償申請
時隔兩年,本案有了新進展。據楊成杰代理律師王艷濤介紹,5月19日,他們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目前法院已經接收了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申請的法定時效期限為兩年。
王艷濤表示,楊成杰因錯誤刑事拘留、錯誤逮捕、錯誤判決服刑期滿總計被侵犯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43 天,請求國家賠償合計約128萬元。
楊成杰的另一代理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文華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賠償金額的構成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112372.9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暫定100萬元;四處維權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差旅費、委托辯護律師支出的律師費等11萬元等。
王艷濤表示,他們還要求對辦理賠償申請人楊成杰錯案的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作者:陳威敬(chenweijing@chinanews.com.cn)
編輯:胡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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