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阪繁華的道頓堀街頭,霓虹燈閃爍,游客熙攘,沒人會注意到一個16歲女孩的絕望。
2024年6月,兩名男子,25歲的瀧本繪斗和21歲的新山士,用“輕松賺100萬日元”的謊言,把一名少女推進了人間煉獄。
10天,100個男人,每天只給一頓便利店便當,這樣的“工作”不是黑心企業(yè)的壓榨,而是赤裸裸的性奴役。
少女被帶到北陸地區(qū),像貨物一樣被“配送”到各個酒店和住宅。
兩名嫌犯在交友網(wǎng)站上偽裝成女性招攬嫖客,談好價格后,就把她送上門。
1萬5000日元一次的“服務費”,絕大部分進了他們的口袋,而她得到的,只有饑餓、疼痛和崩潰。
每天從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她被逼接客近10人,連喘口氣的時間都沒有。
直到7月,她在路邊游蕩時被警察發(fā)現(xiàn),才終于逃離這場噩夢。
這起案件不是孤例,在日本,未成年少女被誘騙、脅迫賣淫的悲劇早已屢見不鮮。
東京新宿的“偶像練習生”騙局、名古屋車站的“免費整形模特”招募短信,都是犯罪團伙精心設計的陷阱。
他們瞄準的,是少女們對未來的憧憬和對物質的懵懂渴望。
一旦踏入魔窟,等待她們的就不再是夢想,而是24小時監(jiān)控的淫窩和每天必須完成的“接客KPI”。
諷刺的是,日本的司法體系在面對這類案件時,常常顯得軟弱無力。
2023年修訂的《刑法》雖然將強奸罪更名為“強制性交等罪”,并將性同意年齡從13歲提高到16歲,但漏洞依然存在。
13至15歲的受害者,只有加害者比她們大5歲以上時,法律才會介入。
更荒謬的是,類似案件的判決往往輕如鴻毛。
大阪另一起賣淫案中,主犯僅被罰款5萬日元,連一天的牢都不用坐。
這樣的“懲罰”,簡直是在鼓勵罪犯繼續(xù)作惡。
為什么日本社會對未成年性剝削如此麻木?一部分原因在于根深蒂固的色情文化。
每年,日本青少年平均接觸色情內容的時間高達47小時,某些動漫甚至把性犯罪美化成“浪漫邂逅”。
當14歲的廣瀨爽彩被同學逼迫拍攝裸照時,加害者竟理直氣壯地說:“電視里不都這么演嗎?”
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加上司法實踐中對“性同意”的狹隘認定,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huán):受害者不敢發(fā)聲,加害者逍遙法外。
更令人憤怒的是,即便案件曝光,社會的關注也往往短暫如煙火。
媒體熱衷于報道“獵奇細節(jié)”,卻很少追問背后的系統(tǒng)性漏洞。
比如,為什么交友網(wǎng)站對明顯的性交易廣告視而不見?為什么警方總是在受害者奄奄一息時才“偶然”發(fā)現(xiàn)案件?為什么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總是慢半拍?
這些問題,沒人真正去解決。
要改變現(xiàn)狀,光靠憤怒是不夠的。
日本需要三管齊下的改革:法律必須嚴懲性剝削,而不是用罰款敷衍了事;網(wǎng)絡平臺必須加強審核,斬斷犯罪鏈條的線上入口。
而教育系統(tǒng),更應該把“身體自主權”寫進課本,讓每個孩子都知道沒有人有權利用金錢或謊言剝奪她們的尊嚴。
站在2025年的今天回望,那些在旅館房間里瑟瑟發(fā)抖的少女,那些被凍死在雪中的冤魂,都在無聲地質問這個社會:
當法律成了橡皮圖章,當?shù)赖聹S為裝飾品,文明與野蠻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或許,只有當每一個普通人都拒絕沉默,才能真正撕開這張遮羞布,讓陽光照進最陰暗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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